TXT下书>言情总裁>肥妻翻身:凛少,你的羊皮掉了>504.第504章 凛少为什么会认识她?

“呃……”骆雪摸了摸自己的脸,当然,只是摸一摸的话,又怎么能摸到自己的表情呢?

就算是能够摸得到的,那也是要非常好的逻辑性,才能够仅凭摸到嘴角的弧度,判断出自己脸上的表情,而骆雪显然不在这种逻辑缜密的范畴中。“我只是,在想殷凛的事情。”

殷凛?

她居然直接喊凛少为殷凛?

沈诗兰瞪眼,一般来说,表达和一个人的亲疏关系,叫先生女士这类的,明显是关系比较远的,或者刚认识没多久的,因为直接自来熟,在没有对方允许的情况下,直接叫别人的名字,其实是非常不礼貌的。

也就是说,直接叫名字的话,就要显得亲密一些,像是家人或者熟悉一些的朋友之类的,叫名字才非常合适。

但是,这一类人际交往之间的说辞,如果在骆雪和殷凛的身上的话,却是完全不适用的。

沈诗兰有注意到,骆雪在称呼殷凛为殷先生的时候,叫的十分亲密,而且表情也明显有害羞的迹象。

但是,此时她称呼殷凛为殷凛的时候,则是口气冷淡,眉头也是皱着的,所以只凭这一点的,聪明如沈诗兰,也已经很自然地猜出了殷先生这个称呼,才是真正地等于亲密的象征,反而直接称呼名字,是不够亲近,或者故意疏远的意思。

还有,如果真的要说到和殷凛疏远的称呼,其实应该是“凛少”这个称呼,因为凛少这个称呼,完全是大家想要和殷凛亲近,但又没有资格,可是直接称呼殷先生,又觉得太疏远,所以才想出了“凛少”这个折中的称呼。

与凛少这个称呼相同,其实h市的这些“少”字辈的青年才俊,可不在少数,也有自称的,但哪些有含金量,大家还是分得清的。

随后,骆雪便简单的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沈诗兰,包括自己卖了房子,给殷凛买了领带的事情,听的沈诗兰暴跳如雷,就差没一巴掌甩在她的脸上,“你!你xx的是白痴吗?!”

“……”

“该死!”沈诗兰注意到自己的声音又一次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只能把骆雪给拽到了旁边,还特别地用眼神剐了那些人一遍,看到那些人一个个都慌忙避开视线,才又回过头对骆雪低声道:“你疯了是不是?你知道不知道那里现在有多值钱?你傻了吗?居然为了争那么一口破气,就把你外公外婆留给你的房子给卖了!”

“我也很后悔,可是……再给我十次机会,我也会这么做的。”

“十一次呢?”

“也会。”

“十二次呢?”

“会。”

“十……算了,你已经魔障了。”沈诗兰知道骆雪这是有了心魔,不过骆雪的话,撇开她卖房子这个气人的事情不提,她也发现了几个不太对劲的事情,比如……“凛少为什么会和她认识?你介绍的?”

沈诗兰口中的“她”,自然是指骆雨。

沈诗兰心想,如果骆雨会认识殷凛,是骆雪介绍的话,那骆雪就是引狼入室,蠢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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