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她是真心信任洪箭呀。觉得洪箭是比父母还值得托付的人,如果天塌下来,洪箭那么厉害,肯定也能挡着。她也是一样,对洪箭好得没有一丝保留,所有她最好的东西,都要拿出来与洪箭分享。
可是那时候她对洪箭的喜欢,就如同那时的洪箭也喜欢她一样,是种淡淡的喜悦的心情。喜欢一个人,在一起会很开心,而爱一个人,在一起会莫名地失落;喜欢一个人,永远是欢乐,而爱一个人,会常常让人流泪;喜欢一个人,当你想起他时会微微一笑,爱一个人,当你想起他会对着天空发呆;喜欢一个人,是欣赏着他的优点,而爱一个人,要包容他所有的缺点。
总而言之,喜欢就像是一种心情,而爱,那是一种感情。齐云正在胡思乱想着,突然一阵紧促的铃声打破了深夜的寂静,吓得齐云一哆嗦,顿时了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是洪箭的手机铃声。齐云屡次向洪箭抱怨过,为什么要把手机铃声调成救火车的声音?吓死人不偿命。洪箭的回答自然无比高冷:他们这种敬业有操守的新闻记者,都是抢新闻如救火,之所以调成救火车,也是为了不会湮灭于市井之声当中,无论在多么嘈杂的环境下都能及时听见。
对此,齐云的态度是朝天空翻三个白眼,大表不屑。可是显然这深夜电话,确实像前来预报火情的一个追魂夺命call,她听见洪箭那边向电话里问了一句后就语气大变,一迭声地说:
“好,好,我马上赶去!……最快速度!”
洪箭挂了电话。齐云尚且迷糊,没搞清楚洪箭口中的“马上”是何意思,只听见洪箭那边一阵风也似的悉悉索索之声,接着就有两下不轻不重、但清晰有力的扣门声传到齐云耳朵里。
“干吗?”齐云坐起身。
“呃……云云,吵醒你啦?一会儿接着睡吧。我只是告诉你一声,我有紧急任务要赶明早最早的一班车离开这里,明天就不能送你去村里了……你一个人没问题吧?”
说到末尾,洪箭一贯傲慢的声音也微软下来,有些歉意。
我当然有问题啊!齐云捏着拳头无声地砸了一记床板。洪箭!真有你的!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鸟不拉屎的小县城?单独等明天一个素不相识的农民伯伯开农用车来接?你你你……亏你还信誓旦旦地对我家大叔说:“齐叔叔,您放心吧。”
可是,齐云也明明听到了洪箭接的那个电话,他急得声音都变调了,看来真的是救场如救火。再回过头来一想,别的支教老师不都是一个人孤闯村寨?难不成都有护花使者送?别人行,我又为什么不行?
齐云镇定下来,对门外扬声说:
“不是明天约好了村长派车来接我嘛,你就放心吧,我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3岁成年人,就是去农村而已,有什么应付不了的?”
洪箭沉默了半天,才说:
“你一个人多加小心,有事打我手机。我……等手头的事做完,马上去村里帮你安顿。”
“知道了,你赶紧忙去吧!我没事儿,接着睡了。”
齐云说完就不再作声,装出睡着的样子。她听见门外的人静了静片刻,慢慢走开了。狭窄的吱扭作响的楼梯上,传来他的摄影器材长包擦碰地面的声音。
很快的,这种声音也消失了,夜又恢复了宁静。齐云在黑暗中微笑了一下,抹了一把脸上汩汩流下的眼泪。也不知道命运之神是不是抽风了,这半年来,以前被父母朋友众星捧月般捧在手心里的她一而再地尝到了被人轻视、甚至是无视的滋味,洪箭在这个深夜里的离去,几乎有着和陆忧一样“薄情寡义”的意味。
齐云苦笑了一下。其实对于从小一个大院里长大的洪箭,她是有一些了解的,洪箭这种男人最爱的大概永远不会是什么女人,而是他的事业和追求,他就是那种重“公”而轻“私”的男人,就像他的父亲洪伯伯一样,全世界的人都夸赞洪伯伯英明睿智、才华横溢、两袖清风,可齐云从小熟悉秦阿姨,知道做这种男人身后的女人不是没有无奈和委屈的。
其实,7年前洪箭差不多也是这样弃她而去。14岁的她心地单纯地依恋着洪箭,就好像一片影子依恋着自己的树林,但是洪箭拿到了纽约摄影学院的offe,为了学业、为了前程,他一言不发地走了,连告别都没有,只在他飘洋过海之后,才在寄来的信件中寥寥数字提到了她。
连一向铁面的洪伯伯拿这封信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都像是怕了齐云的眼泪。可是从那之后,齐云反倒偏要把眼泪都藏在心底。虽然很多个夜晚怀抱着怅然若失醒过来,她也会在心里埋怨她一直看作比亲人还亲的阿箭哥,你怕我哭所以不跟我告别,是不是我的眼泪只要在你的空间里不存在,你就可以当作我不会哭?
后来洪箭学业有成,事业也算有成,可以说是衣锦回国,但是齐云后来才知道,回家乡之前洪箭已在中国住了半年之久,是因为一直在做他的新闻,所以一直也没顾得上见她。
别把自己看成太重要的人。齐云自嘲地伸了伸手脚,在床上翻了个身。想想陆忧,又想想洪箭,她鼓励自己,一定要争气、要坚强,要做得好好的,给所有在意识或潜意识里轻视过她的人看看,她齐云是名副其实的侠女十三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