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店老板一看情况不妙,便想上来劝架,要知道其中一方是他绝对得罪不了的飞羽安保公司,而另一边却是他好不容易碰上的金主。
然而老板还来不及说话,却已经被余浩一把推开,然后他看向叶城,眼中闪过一道狠辣,怒喝道:“老子叫你趴地上吃个够!”
说罢,余浩双臂一抬,想要将叶城面前的烧烤小木桌掀翻。
然而,令他震惊的是,叶城却依旧吃着他的鸡翅,只不过同时却懒洋洋地拿着一根木筷,看似轻描淡写的抵在了桌角上,却让余浩有种被泰山压顶的无助感,他那一双滚圆的手臂已经卯足了劲,却依旧无法撼动小木桌分毫。
“怎么,你也饿了?看你一副眼巴巴的样子,诺,赏你一根鸡翅膀吧!”叶城说罢,捡起桌上一根被啃了大半的鸡翅膀骨头,顺手甩进余浩的嘴里,补充道:“这根我刚刚吃了一半,不小心掉地上了,正好给你吃了吧,免得浪费食物,不用谢我。”
余浩又惊又气,他“噗”的一口吐掉鸡翅膀,当即摸出别在腰间的防暴棍向叶城砸过去。
这一刻,围观的众人都不忍再看,以为叶城挨这么一下不死也得残了。
眼看黑乎乎的防爆棍破空砸来,叶城却依旧抓着根鸡翅串串啃得香,另一只手则捏着根细长的空竹签,只轻轻一挡,便将余浩气势汹汹打来的一棍挡下,紧接着再顺势一拨,身材高大的余浩便打着转往后倒飞而出,最后“噗通”一声撞上垃圾桶,头朝下栽了进去。
“哇,这小哥好厉害!”
“一根空竹签能挡下防暴棍,还把那个保安扔那么远,他是不是会功夫啊!?”
“哼,飞羽公司的这些保安飞扬跋扈惯了,有人能治治他们也是为民除害,打得好啊!”
围观的群众们七嘴八舌议论道,而叶城依旧风轻云淡地吃他的烧烤,倒别有一副世外高人的范儿,那两个跟随余浩一起的小保安原本也想要冲上来教训叶城的,但在看到自家老大瞬间被放翻后,二人面面相觑之下,非常机灵地掉头来到垃圾桶旁,一左一右将余浩扶了下来。
“呸呸!”余浩吐掉嘴边沾上的烂香蕉,恨恨地盯着叶城,心里却是无比震惊,之前他曾听凌总的儿子凌飞宇说起过学校有那么一个狠人,打架特厉害,几乎没人能治得了他。
当时余浩还不以为然,觉得最多不过是学校里的小屁孩有股子狠劲罢了,若是遇到他罗少,还不是一招的货,所以当时余浩便特意找凌飞宇要了张照片,心想哪天空了去学校里帮自家少爷修理那货,却没想到今天正好在街上碰见,结果一打才知道,原来凌飞宇一点都没夸张,对方还真不是一般人,绝对是个练家子!
余浩自知不是叶城的对手,但又不愿意落了面子,于是恶狠狠地说道:“草,小子,你要有种就在这等着!”
叶城摇了摇头,叹息道:“哎,又是这种打不过就回去搬救兵的戏码,行啊,我反正吃完了才走,你动作快点呗!”
“我们走!”余浩说罢,便在两个小弟的搀扶下离开,可他们刚走出几步,便听到一把中气十足的声音道:“光天化日之下,当众打人,这世道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三位不要害怕,看我飞龙大侠为你们伸张正义!”
余浩三人一愣,寻声看去,只见一个胖子带着一只博美犬正威风凛凛的走来,他穿着一件白色紧身连体衣,背挂披风,胸前绣着一只张牙舞爪的巨龙,下面用粗体字写道“飞龙大侠”。
原来这一人一狗便是邓希龙和他的宠物狗罗宾了,当日吃下低手丹以后,邓希龙便有了气感,俨然等同于一名六层修为的古武高手,只不过他没有学过任何招式,若真的碰上同等级的武者,就只有被打趴下的命。
然而若是对付普通人,邓希龙就成了绝世高手,他先是教训了一顿那些欺负过他的小混混,然后便从网上买了一套定制的戏服,想要实现他心中多年的梦想,做一个惩恶扬善的大侠。
而相比起邓希龙,他的那条小公狗罗宾就更加牛x了,它先是孤身一狗挑翻了那只在小区中横行霸道的杜宾犬和它手下的大将,然后便自然而然地接手了它的地盘和后宫。
也许是自身体型矮小的原因,罗宾偏偏就只喜欢那些体型远大于它的母犬,于是小区居民们便经常看到让人大跌眼镜的情景,只见金毛,拉布拉多,阿拉斯加等大型母犬匍匐在小罗宾的面前,以各种姿势取悦它们的陛下,而在后宫佳丽三千中,罗宾最喜欢的还是那只名叫“娇娃”的爱流口水的母藏獒……
而眼下,邓希龙卜一登场,便以为余浩是被人殴打的受害者,而把叶城当做是仗势欺人的小流氓。
邓希龙只见过叶城吃了变脸丹后的模样,而没有见过他的本来面目,所以此刻他一边指挥罗宾扑向叶城,一边命令道:“罗宾,给他点厉害尝尝!”
看着那只小小的博美犬亮出獠牙,然后气势汹汹地朝叶城扑去,余浩和他的两个跟班,以及周围看热闹的观众们都不约而同地望向邓希龙,心中有种天雷滚滚的感觉,暗想这个胖子是神经病还是弱智啊?还有他那只小疯狗,该不会有狂犬病吧?
面对众人疑惑的眼神,邓希龙却是气定神闲,因为他最清楚罗宾的实力,别看它个头小,但自从吃了低手丹以后,别说普通的成年人不是它的对手,就连那只一开始不肯臣服的大块头母藏獒也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