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良珍目光在良骁腰间转了转,收起视线,专心让春露服侍着净手,又自己挑了点香脂细细的涂在手背,打着圈儿,直到皮肤完全被浸润。
“我的玉佩……哪天你要是腻味了,不妨派人送回武灵,埋在阿爹坟上,也算全了你们翁婿一场的情分,表一表你的孝心。”
既然她想要回玉佩的心思已经藏不住,那就再露的多一些,一个女孩子失去世上最后一个亲人,竭力记挂着什么,那也是人之常情。
因她满目坦然,倒真消了良骁五分疑心。
但庄良珍不喜被人一直盯视,说完便抬起眼看向他。
他眼神微恍,怔怔凝视她涂抹香脂的葱白玉手,又很快察觉自己的失态,轻咳一声,若无其事笑道:“我觉得有必要澄清,那是我的玉佩。而且也被你偷怕了,便不敢再带出来。”
语气含了几分戏谑与轻佻。
从前,他若这样逗她,她会跺跺脚,皱着鼻子与他磕牙,非磕出一个胜负不可,这张伶牙俐齿的小嘴,或许就是那时炼就的。
但现在,她一脸不痛不痒,丝毫不觉得偷东西那件事有多丢脸。
事实上庄良珍不是不知良骁在调侃她,但她没兴致回应,只要不涉及她的底线或者影响她的目的,她通常懒得回应一切说辞。
退一万步讲,见识过余尘行那张贱兮兮的嘴,其他人说话在庄良珍听来都算和蔼可亲。
与此同时,正在皇觉寺泡温泉的余尘行狠狠打了一个喷嚏。
这段时间,他开始拼命健身,每日天不亮便上山扎马步,练拳,太阳一露头便赤膊上阵,非要晒出古铜色的肌肤不可。
从前,他学的那些玩意都是中看不中用,在京又不曾碰过敌手,其实是能打过他的人不敢打他,打不过他才主动送上去被他打,直到良骁在万春山围场,当着庄良珍的面揍他,他才惊觉自己有多没用。
无论是力量还是反应速度全都跟不上。
他不甘心。特不甘心败给良骁!
十六岁之前,这家伙还矮他两寸呢,又瘦又白,哪里像男人。
直到去年,在上谷遇见他,完全变了一个人,依然漂亮,因为长得像大舅母,但却一点儿也不女气,凭借这一点,成功骗取无知少女庄良珍。
余尘行泄愤的反复举起石锤,仿佛那是庄良珍。
那之后,他又沐浴吃斋,听圆武大师授课,前面听着还成,当圆武开始念经,他就不行了,竟趴在桌上睡去。
迷迷糊糊的,仿佛看见庄良珍坐在身畔,神情专注,他紧张的瞪大眼,阳光从窗子打进来,照着她白皙的脸庞,一半露在柔光中,一半隐在阴影里,周围的空气忽然之间都变得又甜又热,他吞咽了下,问:“你,怎么冒出来的?”
她看着他笑了笑,夹起一块五花肉,塞入口中,一下一下嚼着。
余尘行吓一跳:“你有病啊,跑这里吃肉,罪过罪过,佛门重地……”这可是皇觉寺,她疯了吗,就不怕掉脑袋!他扑过去,将肉扔到窗外,室内檀香袅袅,圆武大师睡的不省人事。
他后怕的拍拍心口,扯住她腕子问:“真不怪我说你啊,在我面前,你就不能秀气一点么?”
她摇了摇头,浅红色的唇似乎还有点油腻,倾身亲了他一口。
余尘行脑子轰地一声被血液充满,他又扯了扯她,让她尽量的贴近自己,然后贴上她的唇。
但是圆武大师忽然将手边的仙人掌砸了过来,像是一颗石坠入镜湖,打碎了所有的幻影,只剩转瞬即逝的画面碎片。余尘行痛的大呼一声,猛然惊醒。
而双槐巷那边,庄良珍并不知自己被余尘行意淫过,但还是捂住嘴呕了一下,吐出口中被虫蛀的果子:“太恶心了。”
慕桃气愤道:“买的时候那老婆婆还保证个顶个的新鲜,以后我再不去她的摊位买了。”
庄良珍漱了漱口,实话实说:“果子挺甜的,但虫子藏在里面谁也看不见,这倒也不能全怪她。”
慕桃上前研究了下,还真看不出哪里有洞。
春露坐在对面的小凳子上做针线,闻言抬眸看看那对主仆,又落寞的垂眸。
她的卖身契在少爷手里,早晚都要离开庄姑娘,如今见她心心念念的慕桃回来了,她是打心眼里为庄姑娘高兴,可是高兴之余又有点说不出的难过。
殊不知她脸上的神情全然被庄姑娘看见了。
庄良珍唇角微翘,心中自有主意。
自惠风堂茶楼那件事落幕,从客观方面来说,江陵良氏也算是沉得住气了,良二夫人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声息,庄良珍由此确信良骁确实与老太君达成了某种共识,这个共识极有可能在年后以定亲的形势表现出来。
但在这一日降临之前,他们随时可能变卦,那取决于庄良珍的表现。
《马经》虽然造就了江陵良氏史无前例的辉煌,但在《马经》出现以前,他们本就是大齐底蕴最深厚的门阀,更是驯养战马的几大世家之一,只不过那时大齐的战马明显逊于胡人,但即便如此,大齐对江陵良氏也有着不小的依赖性,这样的依赖性随着《马经》的问世而达到无可替代的地位。
虽说千里之堤终将溃于蚁穴,但蚂蚁也并非一日就能毁掉千里之堤。庄良珍缓缓向后靠,两只小手安静的交叉在身前,垂眸陷入沉思。
清晨的日光令她觉得安逸,脑中的脉络也格外清晰。
一匹马从选种、驯服至使役至少需要四年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