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兔哼哧哼哧半晌,最后还是老实的说了句:“知道了。”
“有事给我视讯,我在你的随身智脑里设定了第一个快捷拨号就是我的。”王伯煜也不甘示弱地表示,怎么能被儿子给比下去呢?
海兔有些心塞,他有时候是怂了点儿,但那是受原形影响,而且这俩人都不觉得他最近越来越man了吗?!郁闷之下,他总算清醒了很多。这才来得及打量周围的环境。
他有些吃惊,明明就是吃顿早饭的地方,装潢却特别高档,就差镶金嵌玉了。在饭店里吃饭的人,也没有表现的很欢乐,气氛宁静过了头。她以前在首都星的活动范围就只是大学校园内,还没有那么深的感触,如今想想,他在首都星竟然没见过累死伴星的路边摊或者小饭馆。这真是太奇怪了,若是随便一顿饭都是六星级酒店,那普通人家哪里能承受得起,连下馆子的乐趣都被剥夺了。
他将自己的发现告诉王伯煜,才知道原来这种情况由来已久,档次不够的小饭馆或者路边摊根本没有存活的空间,它们因为包括卫生等各种方面的问题,不被众人信任。那些食客们宁愿攒上很久很久的钱,然后去高级饭店享受一次,也不愿意去路边摊。厨师成了人们追捧炫耀的对象,就像奢侈品一样。
“而且现在厨师做的都是些高档的大菜,家常菜根本就不会出现。小兔,你的家常饭菜真的很好吃 。”王伯煜喜欢海兔所做的饭菜中简单却又透着温情的味道。
“可是这茄子不就是家常菜吗?”海兔夹了一筷子塞进嘴里,眉头却不由自主的皱了起来。这明明是茄子,却没有了茄子原本的味道。只能说是厨师过于追求丰富的口味,,烹制的精细,反而失去了本真。不过普通人吃起来,恐怕还是觉得挺好吃的。
王伯煜微微摇头:“这可不是简单的茄子,据说这道菜是将新长成的茄子削皮去瓤,只留下中间的一部分,切成细丝晒干,用十数只鸡炖出来的高汤当成水放到蒸笼里去蒸,让鸡汤的味道都进去了,再晒干再蒸,如此反复九次,必定是晒脆了,才密封起来。每位食客只能点上一碟子,就这么配菜配粥都可以。”
海兔一脸懵逼,“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直是厨师追求的目标,可这精细主要指的是刀工,而不是苛求技艺的精细。这么一小坛子菜竟然耗费了十多只鸡和一筐的茄子,则过于喧宾夺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