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叫什么名字?”拉过领头的那只老鼠,我问道。
“我,我叫小虫,大人有事尽管吩咐好了,只要我做得到的一定万死不辞!”
听到这个名字,我总算松了一口气,还以为这里的老鼠都是叫什么德.莱恩哈特.博格斯统之类的名字,那样的话就真的记得比较郁闷了。思考一番后,我问小虫可知道那群狗头人的详细情况。
“知道!”没想到小虫竟然清楚的很,这倒是意外收获。“上次大王派了一批侍卫去侦察狗头人的情况,其中就有我。”
“那些狗头人是不是真的很厉害呢?”
小虫回想起当时的情况,说到:“我也搞不清楚,我们只是把看到的情况回报了一下,哈享大王就严禁我们再去那里,连原来准备去攻打狗头人的部队也解散了。”
“是吗?”看来哈享也没有亲眼确定啊!“那你在那里到底看到了什么呢?”
“其他侍卫的我搞不清楚,不过我看到的是一个比其他狗头人大了好几倍的狗头人,看样子就十分恐怖!”
大了好几倍,应该就是狗头人的酋长了。不过光有这些资料远远不够,我还需要更详细的情况才行。
又问了几个去过的家伙,除了有看到一群狗头人在朝一个戴着奇怪头饰,手持木杖的狗头人跪拜以外,就没有看见其他东西了。
.不用说,手持木杖的应该就是那狗头人巫医了。可只知道它们的样子是完全没用的,顶多不会认错而已。我可不认为有在路上碰见它们打招呼的机会。无论如何,必须清楚知道它们的能力,否则这仗没法打。
让小虫派出几个精明点的家伙盯住狗头人的动静,我则和它约好第二天亲自去看看。
回到住处时,玛丽耶尔仍然在熟睡,脸上还依稀有哭过的痕迹,估计又在想远在它方的父亲了。这个女孩看上去很开朗,总是一副讨人喜爱的模样,实际上心里却很脆弱。毕竟一个人独自在外,而所谓的亲戚也不冷不热,没有多少亲情的感觉,难免会有些委屈。
不过回头一想,我的情况好象比她差多了。不但母亲抛下了我,曾经要好的兄弟也生离死别,最后还被莫名其妙的召唤到这异国他乡的皇宫。按道理我应该比她更伤心,可我怎么就一点都没感觉到呢?
“也许,我早就习惯自己一个了……”每一只史莱姆都在一个月大的时候就得独自生活,我们从来就没有谁可以依靠,惟有自己爱护自己。“人类,还真是一种喜欢依赖他人的生物啊……”
第二天,玛丽耶尔照例去上课,不过由于另一位公主就要出嫁,因此改学新娘礼仪课程。对此她颇有意见,对着我诉了不少苦,不过听说被国王强制参加了。不管怎么样她这一天都不会回来了,我正好去侦察一下狗头人的动向。
昨晚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这件事,最后还是觉得利大于弊。当然也不是没有考虑过把哈享干掉直接坐它的位子,但考虑到和它多少还有些交情,而且管理一个那么大的鼠国肯定很麻烦这才做罢。再说我毕竟是外来的,那些手下就算明着服我暗中肯定会搞小动作,这些我都有过经验,早已没有当初的认清了,这些个头痛的事情还是交个那个可恶的哈享好了。
与小虫碰头后,我们直奔目的地——位于墓园附近下水道的狗头人部落。
昨天起小虫已经派几个手下在附近远远的看着,一有情况就回来报告。不过据它们说最近狗头人一直很安静,酋长和巫医都没露过面,只有一些普通的狗头人出来收集食物什么的。
到了它们的住处附近,我发现四周十分安静,即便是上方的墓园也很少有人来,甚至可以不动声息的去地面活动。恐怕这正是它们选择这里居住的原因吧!
示意小虫留下,万一出现什么状况被发现什么的,我独自逃跑倒是没问题,带着它的话就麻烦了。
小虫也有自知之明,没有坚持什么,只是告诉我会在集合的地方等我。
做好准备后,我深吸一口气,潜藏身形,伏在地上慢慢向狗头人的住处移去。这时候的我乍一看去,和普通的史莱姆没什么两样。这座城市的下水道里生活着相当数量的史莱姆,虽然没有亲眼看见,但已经从小虫口里证实了,这也是我敢这么明目张胆过去的原因。万一被发现,只要继续装傻就行了,恩……它们应该对史莱姆没什么食欲吧!
慢慢的靠近了,我发现狗头人比我们史莱姆懒得多了,虽然已经是上午,仍有不少在那里倒头大睡。不过那些不是我要寻找的目标,看它们那干瘦的体形,我一拳就能打倒。经过昨天那一战,我信心大增,都想给自己改名叫“神勇无敌史莱姆”了!
不知是我的伪装太成功还是潜行太隐蔽,要不就是狗头人的眼力太差,在整个部落里转了两圈它们似乎都没有发现我。
虽然转了两圈,但我什么也没发现。只看见它们如传闻中那样邋遢,到处堆满了垃圾,不知道从来收集回来的。狗头人喜欢捡垃圾,这是众所周知的,但我没想到竟然能捡这么多,将整个下水道堆成了垃圾的海洋。
“奇怪,我应该走遍了,怎么连酋长或是巫医的影子都没看见?”我百思不得其解,难道是哈享弄错了?没道理,一个看错了还情有可原,所有来侦察的老鼠都看错那是不可能的。只有一种解释——它们都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