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能遇上,他们忽略了一点,飞雪既然是刺客,就习惯昼伏夜行。
所以残剑就遇上了。
那是一个雪夜。
飞雪既然名字叫雪,便喜欢踏雪而行──听上去很浪漫,但如果,这个美丽、泼辣、剑术惊人的女子就喜欢浪漫呢?
据说,飞雪看雪地里站着一个黑乎乎的人,攥着把黑乎乎的剑,剑断了一半,模样奇怪。那人练功正到酣处,冒出热气,融化身上积雪。飞雪知道对方是剑术高手,便忍不住一试!
她朝他刺出一剑!
一剑刺出,万点雪花,雪不迷人人自迷,剑不多情人多情!
没有人目睹残剑与飞雪的一战,但天下人都知道──
飞雪从此对残剑入迷,对残剑动情──
残剑符合飞雪的每一条标准:
一、他剑术极好,在赵国不是第二,就是第一,很可能是第一。
二、他是刺客,残剑想杀的人和飞雪一样:秦王。
叁、他还很英俊,这重要吗?对一个女子来说,当然重要!
还能有什麽评论?用四个字:天作之合。
其它年轻剑客怎麽反应?只有嫉妒、羡慕!
──残剑实现了年轻剑客们的幻想,他得到了最美剑术也最好的女子为伴。
──残剑还改变了刺客这个行业的性质。刺客通常是寂寞、孤独的,如刺客长空,默默独行,年年徒归;但残剑有佳人陪伴,刺秦反而成了一件乐事,可以年复一年,刺复其刺,其乐融融,其乐无穷!
因此,残剑被飞雪改变。
据说,残剑原来是剑痴、刺痴、书痴,他的剑法从书法中脱胎,但这时他又多了一痴:
情痴!
残剑对飞雪情也痴,传说他为飞雪发过许多誓,比如非飞雪不娶,谁若伤飞雪一毫,他必杀谁等等。
残剑唯有一点没变──
杀秦王之志!当然这无须改变。
······
······
魏千翔找到陈歌,“梁家离倒下去,现在只剩下最后推一把。至于做狗做成精的武飞,也用不了多久。我该做的都已经做了,接下来只看你的了。”
陈歌说:“那就等你做完,我再做。在你开始之前我曾经说过,只要你把他们带到我面前,让我把他们曾经欠我的,全部拿回来,我就帮你。”
魏千翔皱眉,“希望你不要食言。”
陈歌耸耸肩说:“我最大的把柄在你们手上,你又有什么好担心的呢。我用了几年时间才得到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你难道觉得我还放得下,逃得开吗?”
魏千翔沉默,好像的确是这样,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面色自若的陈歌,他心里有些不安。(【2345xs.cc 2345小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