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过没有,这枚金簪簇簇新,式样又精美,难道看起来像你能拿出来的东西么?”夏小冬微笑着问道。
你以为当铺里的朝奉们都是吃干饭的?随便什么人拿什么东西过去,都能当出银钱来?那小偷也不用费事想法子销赃了,全送去当铺不就得了。
夏小冬并不打算分簪子的钱,但也不好断人财路,所以之前并没有拦着小道姑,但如今事情愈来愈复杂,若真是去了当铺,被人当成窃贼之流,就算最后能脱身也惹一身腥,却是没意思之举。
小道姑年纪小贪念重,也没什么经验。夏小冬却不是雏儿。
眼看在夏小冬的坚持下,小道姑也要怏怏地跟着走开,李大郎不再看青石板,走过来训斥妹妹:“你怎好意思独吞?快把身上的钱都给人家!”
李家兄妹二人总共只有一百二十六枚铜钱。
“要不您等等,”李大郎浓眉皱了起来,敦厚的双唇间露出倔强之意:“等我寄卖的东西卖掉了,总还有几百钱。”
“不用了,”夏小冬摇头道:“东西本来就是阿福捡的,我们不过是见到而已。看他们小姑娘家的要弄几个零花钱,之前我也就没拦着。如今既然如此麻烦,还是算了。其实……估计你们拿在手里脱手也不容易,还不如等等,回头去当铺问问,有没有人在找这个东西,换几个赏钱还实在些。”
李大郎淳厚的脸僵住了,看起来颇有两分呆气。
这位夏姑娘还真是,说别人‘小姑娘家’,她自己也就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嘛。
事情正如夏小冬所说,其实李家兄妹拿着金簪也是烫手得很。如今还算是捡来的,可真要昧下来,难度也很大——除非从此藏在箱子底儿,不拿出来变现。
这样精美的金簪,无论是拿去当铺当掉,或是拿去银柜上熔了重新倾成金子,都太过招眼。
而且,从来富贵人家丢了东西,发现之后都会画了图样,去当铺和银柜上打招呼——这比去衙门报案还合理。金簪这样随身的东西,也很难指望失主对此不闻不问。
所以其实夏小冬的建议更靠谱些,虽然赏钱肯定比不上金簪的价值,但胜在安全。
阿福还有些不甘心,但李大郎已经恭谨地冲夏小冬施了一礼:“多谢姑娘提点。我们过两日就去当铺问问。若真是有赏钱,回头我让我爹送到咸宜观去。”
嗯?夏小冬挑了挑眉毛。李大郎这最后一句有点儿名堂。
为什么不是李大郎自己去送,而是他爹去送呢?
李大郎瞄了瞄夏小冬的眉毛,微笑道:“我爹是云昌车行的车夫。咸宜观有点儿远,他有出城活计的时候顺路过去方便些。”
听说李大郎他爹是名车夫,夏小冬心中一动,眼帘微垂,思索了一会儿,咬了咬嘴唇下了决心。
对于在咸宜观静修度日,夏小冬实在没什么兴趣,而要跑路的话,没车可不成。今日出来一趟,夏小冬算是看明白了,咸宜观所在之处,虽然并不像胖丫说得那样荒山野岭,但也确实颇为偏僻,想靠两只脚走掉,无异痴人说梦。
更重要的是,如果孤身走脱,就不可能拿到余观主手上的身份文书了。
一名单身跑路的女子,身上统共没几两银子,也没有证明身份的文书,结果会怎样?最好的下场大概是被当作逃婢抓起来再次官卖。
那情景太美,夏小冬不怎么愿意去想。
夏小冬更愿意筹划得更加完善。
这是她的强项。
尽可能完善的计划不表示没有风险,只表示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
比如,现在夏小冬需要承担的风险,就在于李大郎是不是一名可以托付计划的人。
外出机会难得,仓促之中,这样的风险必须接受。
夏小冬移动脚步,走到了角落里,示意李大郎跟过来。
“听说你父亲是车夫,正好我要雇辆车。”夏小冬低声道:“要走长途的好车。”
李大郎眨了眨眼,黑漆漆的眼中露出茫然之色。雇车就雇呗,到车行去交了定钱就行了,还可以指定车辆和车夫呢,跟自己说这个干嘛?
“嗯……,”夏小冬也有点儿头痛,不能将自己的想法说得太直白,怎么说好呢?
雇车这件事,看着很简单,雇车的人只需要证明两件事:咱是正当人士、咱雇车要做的也是正当之事。夏小冬一穷二白,啥也证明不了,所以得走李大郎的野路子。
“我在咸宜观里头住,出来不方便。”夏小冬字斟句酌地说道:“最近想家想得厉害,想回去看看爹娘。”
“噢——”李大郎恍然大悟:“所以夏姑娘想雇车回肃州去。那确实需要专跑长途的好车。”
之前夏小冬提过自己是肃州夏家的姑娘。
“若是我自己提出来回去,观里不会随便放人。”夏小冬尽可能用自己能表现出来的最真诚的眼神望着李大郎:“可我在观里住了好几年了,真的很想爹娘!”
要是能弄出几滴眼泪来就更好了。夏小冬暗想。
李大郎张大了嘴——观里不放人,那雇车有什么用?愣了一小会儿,终于明白过来:“夏姑娘的意思,是不是想让我爹说,是你家派过来接姑娘回去的?”
呼——夏小冬暗暗长出了一口气,总算李大郎不是太笨。
“可这样的话,”李大郎浓浓的眉毛几乎皱成了一团:“回头观里发现了,会不会连累我家?”
夏小冬微笑道:“你要是怕连累,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