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搜肠刮肚地回忆着三年前的10月18日,想着哪怕只能记起几个零星片段也好,可遗憾的是,即使看过了所有的案件资料,除了自己曾经救过薛仁青这一点外,我还是无法回想起任何事情,所以,与其说自己失了忆,还不如说着了魔更为贴切。
我缓慢地睁开眼睛,身体感到了一丝疲倦,白灼灯光仿佛在房间里跃动,愰得我头晕。
我本该关掉电灯,然后心无旁骛地睡上一觉,这样才不枉自己在医院住上一宿,可手中的案件资料就像一本充满悬念的人难以割舍。
当然,我之所以还能在夜晚十一点的病房里想这个问题,全因自己住的乃是单人病房,没有其他病人。
我重新将案件资料拿了起来,目光似乎从纸上的字里行间穿梭回三年前,当我被警方逮捕之后,他们便提出了要我转做污点证人的要求,并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和最少的刑法。
而我,也答应了。
做出这个选择并没让现在的我感到惊讶,毕竟会救薛仁青就说明我良心未泯,所以,一种猜测呼之欲出,去杀薛子龙一家并非自己本意,最大的可能就是当年的我受到了极大的胁迫,才不得不助纣为虐。
想通这一点,着实让我懊恼苦涩的情绪减轻不少,但也让我平添了更多的疑惑,而这些疑惑都来源于那些不合常理的逻辑,就像一粒黏牙的糖,扯不断理还乱。
持刀杀人的凶犯共有三人,罗平,男,三十八岁,无业,非本市人员;他的弟弟罗勇,三十五岁,无业;张广,男,四十二岁,无业,常住本市。
“罗平……罗勇……张广……”
我在嘴里反复念叨这三个名字,都无法将它们跟任何一张脸对应起来,这也更加证明自己之所以会参与到这桩惊天大案中,完全是身不由己。
当年案发后短短几个星期,在我的指正下三名到案的罪犯很快就被送上了法庭,当时甚至没有一个律师愿意替他们辩护,终审判决几乎是在一边倒的情况下完成的,没有任何上诉的机会。
死刑!
这些本都无可厚非,只是当警察询问他们作案动机的时候,罗平和张广都说是携冤报复,只有罗勇说出了一个和另外两人不同的理由,钱。但是在薛子龙家里并没有任何被人翻找的痕迹,所以警方一致认为这是罗勇在混淆视听,拖延时间。
加上案件重大,影响过于恶劣,为免本市市民人心惶惶,三名凶手在法院定案之后没几天就被送赴刑场,执行枪决了。
而我作为整个案子里把门放风的协犯,在戴罪立功之后,又在刑警大队关押了三个月,才被释放。
案件报告至此便全部结束了。
而整个案件也终告完结。
我仰面躺倒在病床上,手一松,握着的文件如雪花般飘落在地,这个结果让我尚存的那一丝侥幸灰飞烟灭,不管当年自己有何苦衷,终究是毁了一个家庭,如果有机会,我真的很想找到薛仁青,亲口说一声对不起。
我关掉了房间里的灯,此刻,黑暗让我感觉更加亲切和轻松,就好像自己看不见的别人也就同样看不见了一样,我咧开嘴角,为自己这种掩耳盗铃的想法感到好笑。
挂钟秒针有规律的细若蚊蝇的走动声,让我的大脑渐渐平静下来,我不知道自己是何时睡着的,只知道当我再度睁开眼睛的时候,迎接自己的又是一个陌生场景。
一条走道,一扇门!xh.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