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玄幻奇幻>嗜血紫眸>第一百二十七章 焚心似火(1)

焚心如火让火烧了我;燃烧我;人不顾身让痴心去扑火。

让千生千世都知我心;万载千秋也知你心;同享福祸。

************************************************************************

临近傍晚,玫瑰正握着一只青玉杵捣磨浆子,就听门外响起两声叩门声。

玫瑰皱了皱眉,放下玉杵,从旁拿过一块白布罩在案上,起身开门。

门外,凤九抱臂靠在墙壁,目光一直在玫瑰胸脯徘徊,笑着道:“出去走走?”

玫瑰面无表情松开门板,抬手就要落闩。

凤九一步跨到门前,伸腿挤进来,力道大的玫瑰连连倒退几步,方才稳住身形。

对方却没有一点被人厌恶的自觉,扶门勾唇,眉眼映笑:“总闷在屋子里多不好!”

“况且咱俩也该趁着这两天清闲,好好熟悉熟悉。”

玫瑰一手扶着剑柄,咬牙瞪视,真恨不得将这人脸划花了,省得一天到晚晃来晃去的卖俏!

凤九看她神情,也将玫瑰心思猜准了七八分。颇为失落的低叹一声,眉间透出淡淡萧索:“都说姐儿爱俏,怎地玫瑰你如此不懂风情?”

玫瑰磨牙,一字一句的道:“我不是青楼里的姐儿。”

凤九惊讶挑眉:“我知道啊!”

接着又露出一抹邪气笑容,摸着下巴感慨道:“不过玫瑰你可比百花楼里那几个头牌有风韵多了……”

话音未落,玫瑰已经一脚踹上凤九两腿之间,同时挥臂反手抽向那张笑得欠扁的俊脸。

凤九早有觉悟的顺着玫瑰攻势倒退几步靠在墙壁,一只手明目张胆扣上纤细腰身,另一手则毫不费力的挡住横扫过来的手刀。同时抬腿一勾,架开玫瑰两条笔直雪白的大腿。

两人转瞬间就变成玫瑰双腿叉开跨在凤九腰侧,上身相贴额头轻抵,极是暧昧的纠缠姿势。不知情者还以为是痴情儿女互许终身天雷勾动烈火——

可眼下,门口站着的小倩可是知情者,且看清玫瑰阴沉到要砍人的神情,默默的没有出声。

凤九却还嫌不够似地,缓缓转过脸,故作不经意间蹭过玫瑰躲闪不及的唇瓣,笑得一脸fēng_liú看向呆愣原地的小倩:“好巧啊,都来找玫瑰谈天?”

说着,眼角斜飞瞥了脸色苍白的玫瑰一眼,一副公事为重的严肃模样:“没事的,虽然玫瑰比较急,但还——”

玫瑰忍无可忍,扬手一个巴掌甩过去:“你混蛋!”

就听“啪”一声脆响,玫瑰这巴掌不偏不倚打个正着。

凤九肤色并不算白皙,可还是渐渐显出五个指印,嘴角也溢出星点血丝。面上仍是带笑的,目光幽深看着玫瑰:“小心胸口的伤——”

玫瑰先是一震,未曾料到凤九会不躲开。一听到那句话,又见凤九露骨打量自己胸脯的目光,登时气的浑身发抖,单手撑住墙壁怒叱:“放手!”

凤九搁在玫瑰腰侧的手不轻不重揉了两把,在玫瑰几近冒火的瞪视下,终于松开钳制。玫瑰足尖一蹬墙壁跳下来,转身往后院走去。

身后小倩出声:“小姐。”

玫瑰牙根酸痛,身形僵硬的转过身。

“小姐,一个时辰前,城外木兰山庄死了人,官府已经派人去看了。事有蹊跷,山庄派人来请你过去看看。”小倩说道。

“好!”玫瑰一听有生意上门一口应允道。

“木兰山庄?柳家?玫瑰小姐,我劝你还是不要接这单生意为好。”凤九缓缓说道。

“要你管!”玫瑰气哼哼的看了凤九一眼道。

木兰山庄的主人姓柳。取名木兰,一则此处木兰花天下闻名;二则当年山庄第一人主人最爱的女人名字中有一“兰”字。

时值暮春,庄中处处鸟语花香,草木葱郁,林中聚泉引水,碧波涟涟,周围种有数百株珍稀的木兰,初春时节,绽放一片香花成海,令人几疑是进入了琼楼仙境。

一阵风过,有娇嫩嗓音唱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fēng_liú……”玫瑰一愕,那歌声却是连绵不断,自木兰花间幽幽传出:“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字正腔圆,分外温暖,仿佛人身上万千毛孔徐徐张开,说不出的妥贴舒适。

玫瑰不禁入神,心中想道:“听过不少的名伶唱曲,怎的既不如这姑娘唱得引人入胜,动人心魄?只怕是传说中的江玉郎才能比得上罢?”

在玫瑰前面带路的,山庄护卫张大海双手一合,喃喃道:“《陌上花》,这支《陌上花》……唱得……真是好啊……”

玫瑰目中亮光一闪,笑道:“哪位高人唱出这样的仙曲?可肯赐见么?”

木兰花丛深处,不知何时,悄然出现了一个少女。她手持木兰花枝,上面绽放七八朵花蕾,犹自暗吐冷香。一双水晶般灵动的眸子,正霎也不霎地望着玫瑰,满眸欣喜之意。

玫瑰轻声道:“姑娘,方才那支曲子,你唱得真好听,只怕是传说中的江玉郎才能比得上罢?”

姑娘微微一怔,情态天真可爱:“我是小柔呀。姊姊,你也认识玉郎吗?是不是他让你来找我的?这么多年了,除了我自己唱给自己听。”她想了想,又道:“嗯,不对,他也唱给我听过的啊,他呀,唱得才是真好、真好啊。”

初春时节,天气还有些微凉,那少女小柔,却只穿一件素白单缣,外披青衫,散着满头秀发,越衬得肌肤晶莹如雪


状态提示:第一百二十七章 焚心似火(1)--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