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当上宰相得,都没有笨得,很快就顾名思义,知道了股票什么意思。让李忱好一阵汗颜,看到宰相投来佩服得目光,李忱有点不好意思,如果是他,恐怕还没这么快反应过来呢。
这个股票将会对所有人发售,在报上宣传前往新大陆得危险,然后说明朝廷会开放一个,不,两个商社吧,只有这两个商社可以前往新大陆。
让百姓明白,前往新大陆要不少钱,有不少风险,很可能血本无归。然后说明股票,可以让所有人,花一点点小钱,就可以享受利润。自己前往新大陆,很可能亏掉全部身家。买股票,除非公司全部破产,不然亏损,也就是亏损一点。
并且,这个股票,可以自由买卖。今天你需要钱了,就把他卖掉。不然就保存着,每年分红。
虽然这个方法不见得可以完全遏制私下前往新大陆得歪风。不过,商人虽然逐利,越大的利益,甘愿冒越大的风险,甚至有人看不到风险,就逐利了。可是当有一个机会可以赚钱,但是风险会小很多,很多商人都为选这个。
因势导利,化危机为转机。百姓疯狂新大陆,适当引导,就可以好好引领这股风潮,化为有利方向。,虽然汗颜,不过李忱还是接受了这些宰相敬佩得目光。
其实股票和保险社有些类似,都是集合众人之力,办大事。李忱肯定这行得通,因为目前大唐每个商人出海,都一定保险。虽然要缴一笔保险费,不过不会船一沉,就赔到倾家荡产。商人避险得心思展露无疑。
避险得可不光是船东,连船员都有。目前保险社还推出出了船员险,雇主缴保费,出了事情,保险公司会赔偿船员家属。
这也是李忱一直替李忱打理皇家商号得魏玄提出来得,他会被李忱网罗,就是在扬州时,自身有惨痛经历。
这股票交易?!,李德裕和魏沫有些意见,这股票交易他们本能感觉到这其中麻烦和牵涉不少。
恐怕要专门立法了。,大唐恐怕要要订立全世界,古往今来第一部商业法了。大唐第一保险社,也碰过给个骗钱得,用老旧船只出海,在那个港口把货物给卸了,把船凿沉,就说沈船了。有的连凿沉都没有,直接把船和货物都卖了,船只换各船名,就说是沉没了。
不过,这些都经不起考验,你船沉了,水手呢?你有新船,哪家船厂造的?好,你跟某船厂勾结,可是新船和旧船差距很大的。这些非常考验保险社的检查员推理能力。目前来说,这些得处理是依照唐律中的诈骗案件来处理。本来李忱考虑专门修一部大唐商业法。关系到契约,还有种种商业行为得约束。还有商标、专利之类的事宜。
不过这其中牵扯太多,一直没行动。基本上目前全世界来说,都没有商业法这种法律,大唐牵涉到一些经济犯罪行为,都是写进了律令里面,没有专门一部法律来讲这些。加上商法什么,他不太懂,所以能用就暂时用,所有案件将会形成判例,供以后参考。所谓判例,就是受到朝廷肯定得,判决案件。唐律共有七种格式,例是其中一种,没有法条前,暂时还可以用用。
只是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单是一个保险社,就值得立一部专门的商业法律。不光是诈骗案件,还有股份得问题,股份目前拥有的人不多。可是随着越来越多保险设的建立,股份制度被模仿,未来会有很多问题。这股票,算不算有价证券呢?飞钱算,股票呢?
如果伪造飞钱和股票,该怎么办?只是诈骗的话,金额高的该怎么处理呢?等到未来两间专营新大陆开发得商社成立,股票发行,公开交易,这问题会更严重。还有,李忱观察到一个现象。牵扯商法得话,商标法是不是也要建立。一些商号,都已经有了淡淡地商标意识,会替自家商号打广告了。那就牵涉到仿冒得问题。仿冒又该算什么罪?这种牵涉商标得法条,中国要到清末,与洋人接触后,才有了第一个商标法。
不过目前,依照大唐的商业发展,可以想见的,会远胜各朝。目前人们还很淳朴,没有这种侵权案件发生,可是当商业时代来临,这种行为恐是无可避免了。目前说不定有需要了。
刑部跟银行的人讨论一下吧。这法是非立不可了。对了,成立一个证监会吧。专门设立一个管理股票和飞钱等有价证券得机构,这个机构官府不要出面。
官府出面,一方面是容易贪渎,一方面不够灵活,让民间组织吧,官府监督。,这种机构,实在不适合让官府出面,操守问题是一方面。一方面是这种监管机构,需要灵活性,要很警惕。
让官方出面,打官腔什么,绝对是常态,出了事,更是能推究推,能托就拖,届时就桶出大问题。
让民间去做,官府后面监督,这应该是比较好的作法。民间会比较灵活点,反应也快。
不过这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了,李忱前辈子知道有个东西叫证监会,专门监督股票交易是否有违规,但是怎么操作,成员构成,他都不了解,没去注意过。
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股票交易,若是不随时监管,等官府反应过来,黄花菜都凉了。
这天,怎么过得这么快。,讨论了半天,大概决定了这股票交易该怎么办,要设立专门的交易所,规定交易时间,证监会权限及组成等等,让刑部有个依据,其他都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