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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文,某点玄幻组的一名编辑。今天他打开邮箱,和往常一样,里面有几篇投稿。这都是以前写过书的写手或者经过朋友介绍想投内签的写手发来的投稿。
蒋文随便翻看了一下,其中有两篇还能看过眼,勉强达到了签约标准。但是他根据多年的编辑经验判断,这些书就算签约上架了也是扑街的结果。
看到最后一封邮件的时候,蒋文一愣,这封邮件的题目是《混世修罗》。这部玄幻动画片最近很火,他当然听说过,不仅听说过,还看过。
《混世修罗》这部玄幻动画片的故事情节,以蒋文身为编辑的眼光来看很一般,但是就因为画面精良,才能如此之火。有几部很火的玄幻去改编成动画片,结果因为动画片质量太差,结果浪费了气,根本没人看动画片。
看到这个题目,蒋文觉得很奇怪,因为这是明显的侵权,是不可能签约这种蒋文还是点开来看,如果只是名字侵权的话,改下书名就行。
看过内容后,蒋文心里大怒,这哪里是书名侵权,这分明就是抄袭!不仅是书名,就连剧情都一样。他心想:写这文的作者是不是以为编辑都不上网,抄的还是当前网上最火的玄幻动画片!
就在蒋文点叉关掉的时候,才注意到邮件正文部分有话:我是这部作人,网上的动画片就是买了画改编权制作而成。
骗人的吧。这是蒋文的第一反应,但是仔细想想,《混世修罗》的没在网上出现过。那么,这封邮件上写得,很有可能是真的。
这是什么套路?蒋文不懂了,一般都是之后才会有人买各种版权,而这部没发书就已经被买去了动画改编权。
对于这样一部如何处理,蒋立不清楚,因为这种事他从来没遇到过。某点签约的有完整版权的有的新人写手都不能例外,只要想和网站签约,就必须是书的全版权。
只有极个别的大神级作家,才能在版权方面和某点协商,才有谈论版权的资格。
如果只是电子版权,那么这本着动画片的名气,会有很多人看。到时候仅仅是订阅和打赏估计就能赚很多。动画片的名气在外,这部会火,而且不用某点进行宣传。如果是这样的话,那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蒋文想通了这些,当即就去找主编,这种特殊情况只能交给主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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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