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船头的时候,他紧了紧绳子,正要离开的时候——
“扑通——”
救生筏帆布底下传来异响,让他停下脚步。
但是再听的时候,却一无所获。
“拉姆齐,你在干嘛?”
无线电里传来不耐烦的叫嚷,“检查完了快回来,还有很多活儿要干哪!”
拉姆齐没有回话,他小心地扒住船舷,掀开帆布。
一个少女出现在他面前。
白色的布裙子已经变得灰扑扑的,脸上也有点儿脏,但是还是看得出来那精致的面容。
拉姆齐伸手去碰她的脸。
滚烫,大概是发烧了。
“唰……”
一双通红的眼睛突然张开,狠狠瞪着。
拉姆齐吓了一跳,朝后退了两步。
但是眼睛随后就闭上了。
低温,只有一件御寒衣物,看她身边的面包袋,大概这一个星期只有这点儿吃的来维持。
拉姆齐上前把她抱下来。
“嘿,你在搞什么——哦——上帝啊……”
驾驶室里正拿着望远镜朝这边看的大副也呆住了。
“是个女孩儿吗?”
“是,”拉姆齐抱着她,像是抱着一个轻巧的玩具,“大概是在法兰克福的时候偷着跑上来的。”
“真麻烦,我们中途不可能停靠的,货主会宰了我们!”
“那就到洛杉矶再说吧,”拉姆齐带着些许回忆的色彩,“她真漂亮,很像我女儿。”
“你看到一条流浪狗都会说像你的女儿,”大副恨恨地骂,“该死的!要是她死了还可以直接丢到海里算了,喂!她是不是死了?”
“她活着,”拉姆齐抚了一下女孩儿的额头,低声问,“嗨,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多瑞丝……”女孩儿干裂的嘴唇蠕动着。
“多美的名字啊……”拉姆齐晃晃她,“保持清醒,千万别睡过去,好吗?你会没事的……”
“我会没事的……”多瑞丝再次努力睁开双眼,“我会没事的,我要去洛杉矶,我要去见农场的金先生,我一定可以见到的……”
“你会见到的,”拉姆齐笑着,“你真是个幸运的小家伙,我们的目的地真的是洛杉矶……”
最快更读,请访问.feibsp; 手机请访问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