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青春校园>嗨,我的鬼老公>29让我能够碰到你

可是还有一个问题,这里没有朱砂,只能用其他的东西来替代,而眼下唯一能够替代朱砂的东西就是……我的血。看着孟之宇痛苦的模样,我咬了咬牙,翻出一枚胸针,对着自己的右手中指刺了下去。

鲜血顿时涌了出来,我急忙冲着孟之宇喊道:“快,把手凝聚出来,让我能够碰到你。”

时间紧迫来不及解释,但孟之宇肯定能够明白我要做什么。果然,话音刚落,他的左手顿时凝实了几分,但这还不够。

快点,再快点。

我心里忍不住跟着着急,终于,他的左手完全凝实出来,除了苍白一些看起来和平常人的手掌没什么两样,而这时候他的身形几乎要淡到看不清了,我一把抓住他的手,右手中指在他的手上画了起来。

这几天我练习过符咒很多次,除了稍微生疏一点,画出来的符已经基本没有问题,只不过比苏阿婆的符咒威力弱一点,但眼下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符咒的线条渐渐显露在孟之宇的手上,奇怪的是不管是我的指尖血还是符咒,都好像没有对孟之宇产生影响似的,不过我现在必须凝神贯注画符,也就没有细想。

随着符咒的逐渐完善,孟之宇的身形渐渐稳定下来,在符咒完成的那一刻,他的身形终于不再变化,几个呼吸后,逐渐变得凝实起来。

“呼——”

看到这一幕,我终于松了口气,抹掉额头的汗珠,喘着粗气倒在椅子上。现在我终于明白苏阿婆说得一开始会非常耗费精力的说法了,之前练习的时候都不过是练习符咒的图样,没有真正地画过一次符,今天一试才知道这么难,要不是救人心切,恐怕画到一般我就坚持不住了。

另一边,孟之宇也终于没事了,不过手上的血迹也没有抹去,他微微低头,看着我认真说道:“谢谢。”

我从来没有见过他认真的模样,一时间有些发愣。

“为了表示我的谢意……”孟之宇拉起我的手,在我不明所以的目光下,张开嘴含住了我的右手中指。

冰凉的感觉从指尖传来,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下意识往回抽手:“你、你干嘛,快点放开我。”

孟之宇抬眉看了我一眼,舌头轻轻在我手指上绕了一圈,随后松开我的手。我急忙把手收回来,抽出纸巾擦了擦。虽然他是鬼,我的手指上根本没有口水,但不擦一擦还是觉得非常难受。

“只是为你疗伤而已,这么慌张干嘛?”

听了他的话,我下意识朝着手指一看,不由愣住。手指上被刺破的皮肤已然愈合,根本就看不出来有过伤口的样子。

“谁、谁慌张了?”我狡辩道,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怒目看向孟之宇:“什么给我疗伤,你不过是为了不浪费我的精血吧!”

指尖血的确是画符的好材料,画出的符效果也很强,但对于鬼来说,这类精血也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孟之宇分明借着为我疗伤的名头吸收精血!

“唉。”孟之宇悠悠地叹息了一声:“你这么聪明,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我闷闷地哼了一声,转移话题问道:“刚才是怎么回事,你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吓死我了。”

“你这是在关心我?”

“关心你?你别做梦了!我巴不得你早死早投胎!我只是怕猪头伤心而已。”

嗯,对,就是这样,我绝对没有旁的心思。

孟之宇呵呵一笑,也没有再追问,只是解释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肯定是有人在给我招魂。”

“招魂?”我的眼前一亮,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个办法?他自己回不到身体里,那就用招魂的方法强行召回,不就可以了?

想到这里,我还有点后悔,早知道刚才就不帮他了。

“你想得太简单了。”孟之宇看了我一眼,说道:“如果是平常人,招魂的方法说不定行得通,但我不一样。我阳寿未尽,阎王允许我回到阳间,但是却限定了条件,如果不达成条件就强行回到柔体的话,就只有魂飞魄散一条路。”

“你说得也太可怕了吧,你一直说是阎王笔误,我可都从来没见过阎王呢。”

孟之宇冷笑:“能见过阎王的人大都死了,如果你嫌命长,倒是可以去见一见。”

我不由打了个冷颤,哂哂一笑,示意他继续。

白了我两眼,他继续说道:“刚才你也看到了,我的身形在逐渐消失,那就是被招魂的前兆,如果你没有及时把我定住,我就会被强行拉回身体,到时候能够留下一魂两魄都算是不错的了,不过日后恐怕就成了傻子。”

他一个大明星,如果真的成了傻子,那还真是一个大新闻。

正说着,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拿出来一看,是猪头打来的。

“猪头,你找我什么事?”

虽然公司明确规定了上班时间不准接私人电话,但谁叫我是在自己的办公室呢,而且又没有别人在这里——嗯,孟之宇当然不算,他现在是鬼——不接白不接。

猪头腻死人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星星,几天不见,我都想死你了。”

几天不见?我记得我是前天才去辞的职,她当时陪我一起去的,到今天最多算是一天不见,怎么到她嘴里就变成了几天?

无奈地叹了口气,我问她:“说吧,你到底要什么,该不会又是和孟之宇有关吧?”说着,我偷偷瞥了眼孟之宇,他却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似乎我提到的不是他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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