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场了,人潮拥拥,人满为患,冯小宝一把抓着了太平公主的小手,以免她给其他人挤走。
似乎没有什么,好象哥哥拉妹妹一般嘛。
出到场外后,两人就分开手啦。
还是上午,冯小宝问她意欲去哪,她又软语求道:“不要先回宫中好吗?我想逛逛!”
“好啊”,冯小宝自然而然地答道。
一路逛街,过了景行坊,就到了北市。
洛阳北市,经营瓷器、茶叶、金银首饰、宝石、药材、香料、器皿等等、那里比南市要小,主要经营奢侈品(与长安东市差不多),商铺、餐厅一家挨一家,人流量很大,珠光宝器琳琅满目,这回,冯小宝又拖住了太平公主的手。
起初他并没有拖她的手,但一群人冲来,险些把太平公主给带走,之后他就拖定她的手,不让她离开他半步。
同来的寺人与宫女没作任何干预,相比于给人说公主被占便宜,公主走失的罪名足以让他们抄家问斩了。
而且冯小宝除了拖手,没有任何出格的举动,对公主是尊重有加,因此他们也放下心来。
太平公主觉得此行令她大为满意,因为有人陪,有人出钱当凯子,她过到著名“画媚阁”买下了大量新奇的胭脂水粉,那些东西在宫里是见不到的,进内的东西虽然奢华,但种类不多,尤其是一些小众产品,根本不可能出现在皇宫大内里。
她试来试去,对着镜子打扮,问冯小宝好看不?
冯小宝顺着她,但也不事事顺她,而是给出意见,教她怎么样做到最好看。
他两世为人,眼光独到,讲得头头是道,太平公主按他的建议去打扮,嘿,效果简直是一级棒!
时而魅惑、时而淑女、时而清新、时而成熟……千变万化,简直有脱胎换骨之能。
这下太平公主对他另眼看待了!
与她同龄的男生能有什么水平,话都说不出多少,冯小宝脾气温和、知识面广、仪态从容不迫,兼且异常高大威猛,气质纯粹、风仪出众,在任何人群中就如鹤立鸡群一般,显得分外显眼。
与他一起外出,引人注目,大胆的胡女和闺女都向冯小宝丢花过来打招呼呢。
他们逛了胡商的珠宝店,冯小宝为太平公主挑了一串打造精美的金帘用来遮掩她的容貌。
带着虔诚,轻轻地给她挂上。
这是太平公主,武则天的女儿,大唐未来的风云人物,春秋历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就在他的面前带着娇羞,如同邻家少女,让他给她戴上首饰。
这么重大的时刻,冯小宝觉得自己的手居然不颤抖,看来过往杀得人多带来的好处。
公主的眼睛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眨也不眨。
“好,真漂亮!”冯小宝晃荡脑袋赞叹道:“beautiful!”
“beautiful,很好看?”太平公主欣然地道,哪怕不知道什么是beautiful。
太平公主没有关注到她身边的两个小人物即跟着她出来的寺人与宫女面现诧异之色,事实上,自从跟随冯小宝出来,公主异常的好脾气。
公主好脾气?
公主刁蛮!公主难伺候!
作为高宗皇帝和武则天身边最得宠的女儿,其他人等谁不对她唯唯诺诺,万万不敢逆她,也养成了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刁蛮脾气,稍一不合她的意就发作,身边的人就要挨打屁股!
不想与冯小宝一起,她温驯得象头小鹿一般!
其实男女在一起,一些千金大小姐之所以动辄发脾气,是因为不合她的心意,你什么做对了,符合她的意思,亦即“未说先知”,说到她的心里去,她还会有什么脾气!
换言之就是让她找不到发作的机会,她若发作,就是无理取闹,她也不好意思。
这个招数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得到的,同龄人、阅历浅薄的人办不到,只有冯小宝,具备了驾驭一个公主的强大技能!
他的知识面无比广博,真的,谁比得上他站在一个巨人一般文明的肩头上的高瞻远瞩。
什么都说得头头是道,光是宝石的知识,就让许多人望尘莫及。
他的卖相奇好,健美运动让他强壮如牛,象磁铁一般吸引了异性的注意力,哪怕是尚未知悉世事的小公主也因雄雌之间的天然相吸也对他深有好感。
关键是,关键是他杀得人多!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雄中雄,他正向着这一境界进发,那股勃勃雄气岂是同辈的年轻小子所能及的!
其实在太平公主的心中,觉得他非常神秘,他脸容俊秀,甚至带着腼腆的笑容(他那副身体毕竟还是年轻,再怎么装老成身体还做不到),然而在大家的谈论中,他已经成为了一个传奇!
杀了几万人!
双手沾满了敌人的鲜血,大臣们有的称颂他,也有的咬牙切齿骂他是屠夫,而公主的父母则在私下对他是赞不绝口,称赞他少年英雄,国之栋梁,大唐精英。
神秘就对了,吸引了小公主的心灵,让她对他充满了好奇。
而父皇母后说的话,让她对他放心,也解除了她的戒心。
这么厉害的一个人,对她根本不需要讨好,以便从她那里得到利益。。。她没想到过她本人就是最大的利益。
加上他会做人,送这么多的礼物给她,怎么能不感动呢!
……
太平公主给冯小宝买了一块麒麟挂坠(用她自已的钱!)很沉重的,她踮起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