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凉如水,即使是盛夏,从屋子里忽然出来吹了夜风也是有点凉的,周小安觉得披在身上的外套特别舒服。
看到小梁脸上的笑意她就知道是小叔来了。可是见到他的人,周小安还是非常高兴,忍不住就笑成了一朵花。
周阅海知道她见到自己会高兴,可看到她这么高兴,心里也特别舒畅,也跟着她笑了出来。
周小安并不冷,却非常喜欢身上的外套,上面有小叔身上干净温暖的气息,让她觉得安全又舒服,努力把自己往大大的外套里缩了缩。
“小叔,您怎么又跑出来了!于老先生让您好好躺着不许乱动!”
本应该是责怪的语气,却被她软软的语调说成了撒娇。
明明就特别高兴他来接,语气里的高兴怎么都掩藏不住,最后索性也不隐藏了,说完自己先笑了起来。
周阅海也知道她的小心思,根本就不答她的话,拿了一块还温热的烤地瓜给她,“是不是累了?跳了几只舞?”
她第一次参加舞会,虽然有沈玫在身边,周阅海还是非常不放心,在医院里怎么都坐不住,非要过来今晚就见一面才能安心。
周小安打开油纸包咬了一口,鼻尖上沾了一点糖渣,眼睛一下就笑弯了,顾不上答她的话,先埋头吃两口。
今天的舞会劳心劳力,她真是累死了!
周阅海看她小猫一样小小的一只,几乎整个人都埋在自己的外套里,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心里有种沉甸甸的满足感。
忽然就觉得她穿着自己外套的样子特别可爱。
周小安顾不上说话,吃一口就抬头对小叔笑一笑,心情好得不得了。
周阅海看她吃到甜食就笑得甜蜜,那么容易快乐的单纯样子,心里也像沾了糖的烤地瓜一样,热乎乎甜糯糯的,特别想去揉揉她的头。
可看她梳得整整齐齐的公主头,只好放下手。
周小安吃了几口总算喘过气来,动动脚开始跟小叔讲今天的舞会。
从第二支舞开始,她就被沈玫拉着几乎跳满了全场!
不是他们太喜欢跳舞,而是沈玫太受欢迎了!
事实证明,沈玫的漂亮在西方人的审美里是特别受欢迎的!几乎一半以上的外宾想跟她跳舞!
所以,只要看到有人微笑着冲她走过来,她就拉着周小安先跑进舞池。
而且,美女就是美女,在那种灯光下,她立体美艳的五官真的是太有魅力了,在中国人中也特别受欢迎起来,至少有四、五个来撑场面做背景的男来宾想请她跳舞。
晚会有领掌,舞会有充数的伴舞,这在中国官方活动中屡见不鲜,真没什么好奇怪的。
所以,一晚上周小安就成了沈玫的挡箭牌,到要结束时几乎是挂在她身上撑到最后。
“小叔,一晚上都没什么人找我跳舞!我觉得我好像不太符合大家的审美。”虽然她一直觉得自己长得很漂亮,可一对比还是挺受打击的。
当然,其实她这句话的重点在后面半句,不是她不够漂亮,只是大家的审美观太狭窄!
周阅海被她逗笑,“是他们不懂得欣赏,我们家小安很漂亮。”他就觉得她比沈玫漂亮很多。
眼睛比沈玫的清澈明亮,有点圆的杏眼瞪人的样子小猫一样可爱,鼻子有一个翘翘的小弧度,看着就想把手指放上去滑下来。
人虽然瘦瘦的,嘴唇的形状却很饱满,笑起来嘴角甜甜地上翘,看着就甜到人的心里去。
还有特别可爱的一对大耳朵,软软嫩嫩的,总让人忍不住想摸摸。
周阅海咳嗽一声,忽然有点尴尬,脸上也有点发热,好在车里灯光昏暗,周小安肯定看不到。
周小安被小叔哄高兴了,也礼尚往来,“我觉得小叔也很……精神!”然后皱了皱鼻子,很不以为然的样子,“比沈市长精神多了!”
她最不喜欢别人说小叔跟沈市长长得有点像。她小叔明明比沈市长好看多了!
而且沈市长抛妻弃女的,怎么跟她光明磊落的小叔比?
周阅海不是第一次听她这么说了,可今天听着这话竟然有些感受不同,心里热热的,非常高兴,又莫名其妙地不好意思。
周小安一边说一边动着自己的脚,她今天穿的是新皮鞋,跳了一整晚的舞脚趾头好疼!
周阅海早就看到她不舒服了,一直忍着没动,可看了一会儿终于是忍不住了,弯腰去解她的鞋带,“是不是脚疼了?先把鞋脱下来吧。”
周小安手里捧着烤地瓜,又穿着宽大的外套,行动实在受限,只能往后躲,“不用不用,小叔不用,我自己来,您别乱动,别碰着腿……”
她怎么可能躲过身手不凡的侦查英雄,一只鞋带一下就被解开了,周阅海直接把鞋子给她脱了下来。
看到她红红的几个小脚趾头,周阅海皱了一下眉头,“脚疼怎么不说?待会儿回去用热水好好泡泡,明天要是还疼就请假。”
既然一只已经被脱下来了,周小安手里捧着烤地瓜也不躲了,把另一只也递到他手里,让他帮自己脱下来。
小叔本来就腿上有伤行动不便,她可不敢让他随便乱动了。
周小安把脚缩到座位上,藏在裙摆下面,很不当回事儿,“小叔,您不了解女人,我们是为了漂亮什么都做得出来的!”
周阅海非常不认同,“你的脚趾太不耐磨了,以后少穿皮鞋吧。”早忘了他自己是除了训练必穿皮鞋的臭美人士。
不过以前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