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时后,他们驱车来到位于soho区的一家地下酒吧。
对于土生土长的伦敦人来说,真正的伦敦不在新邦德街的名牌店里,不在游客如织的中国城,也不在挤满球星和美艳女郎的西区夜总会里。
真正的伦敦,藏在那些不为人知的地下酒吧里。
穿过一条条昏暗的小巷,经过一扇扇半明半暗的小窗,里面不时飘出或激情澎湃或悠扬婉转的音乐。
叶哲成带着兰煜,轻车熟路的拐进一条小巷。
巷子幽深黑暗,带着几分神秘的气息,走到巷子的尽头,出现了两扇精致古朴的木门,上面绘着夜莺的图案,显然是这间酒吧的标志。
叶哲成推开门,顺着阴暗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兰煜犹豫了一下,便跟了上去。
下了逼仄的楼梯,眼前豁然开朗,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复古怀旧的气氛,带着颓废和优雅。舞台上有一名黑人女歌手轻轻摇摆丰满的身躯,低声吟唱着爵士。
烛光掩映,琉璃灯变幻着迷离的色彩,在闲散的氛围里,人们三五成群,或站在吧台饮酒,或围坐在桌边打牌。
“harles,在这儿!”
一位英俊的黑发男子笑着站起身,热情的冲叶哲成招手,兰煜还在纳闷谁是charles,就见叶哲成愉悦的笑起来,快步走了过去。
兰煜目瞪口呆的看着那黑发男子热情的一把抱住叶哲成,而叶哲成竟然也不躲不闪,亲热的搂住他的肩膀,两人旁若无人的说笑,把兰煜晾在了一旁。
还是另外两个伙伴看出来兰煜的尴尬,给他解了围。
“charles,不给我们介绍一下你身后这位帅哥吗?”说话的男人似乎有拉丁血统,棕色的眼睛,深麦色的皮肤,长至肩膀的褐色头发编成小辫子,粗壮的胳膊上纹满了粗犷的纹身,说话的嗓门很大。
在这位拉丁男子的身边,坐着一个黑发黑眸的亚裔男子,白净斯文的面孔,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带着点书生气,低着头安静的喝酒。
叶哲成显得心情很愉悦,把兰煜拉到身前,给他逐一介绍起来。
他先指着拉丁男子,说道:“这是antonio,来自古巴。”然后指着亚裔男子:“他叫刘玉斌,沈阳人。”
最后一位是刚才跟叶哲成拥抱的英俊男人,从近处看,他的容貌越发俊美出众,眼珠子黑中泛蓝,五官比东方人深邃立体,又比西方人精致细腻,显然是个混血儿。
他不等叶哲成介绍,就主动的微笑道:“你就是兰煜吧?我经常听charles提起你。”
兰煜微微一愣,心里有点纳闷,这人怎么一副很了解自己的样子,可是自己从没听叶哲成提过他啊。
“你……你好!”
“呵,大家都叫我jon。”
兰煜点点头:“很高兴认识大家,我叫兰煜。”
兰煜礼貌的伸出手去跟大家一一握手。当轮到jon的时候,jon的表情却似乎有瞬间的不自然,不过旋即掩饰下去,也伸出手来,但只是轻轻碰了一下就挪开。肌肤相接触之时,兰煜感觉到jon的指尖冰凉。
jon的礼仪无可挑剔,笑容也非常得体,可是他明明是笑着的,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度,隐隐透出高人一等的矜持和傲慢。反观antonio和刘玉斌则亲切自然得多。
叶哲成跟他的这三位朋友,看起来国籍和背景各不相同,也不知道这看起来南辕北辙的四个人怎么会凑到一起的。
叶哲成似乎看出兰煜的疑惑,主动给他解释道:“你一定奇怪我们这伙人怎么会聚到一起的,实不相瞒,我们以前是同一个乐队的。”
“乐队?”兰煜惊讶的合不拢嘴。别的人也就罢了,他实在想象不了,长着一张冰山脸的叶哲成登台表演的情景。
兰煜眼中的怀疑被antonio看在眼里,他嚷嚷道:“嘿,你别小看我们,当年我们echo乐队在伦敦可是红透半边天,演出时万人空巷,一票难求呢!”
antonio的大嗓门引来了旁人的侧目,一个金发碧眼的姑娘转头望过来,看清他们的样貌后两眼放光。
“echarles!!”那金发妞激动得泪流满面,疯了一样尖叫着冲过来,与此同时,人群也开始骚动起来,纷纷朝他们涌过来。
兰煜吓了一跳,心想这英国的追星族比国内的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酒吧保安迅速行动,将热情的人群隔开,不过粉丝们显然不甘心就此错过偶像。
“echo!我爱你!”
“echo,自从你们解散后,就再也没听过带劲的摇滚!”
“是啊是啊,既然来了,就给大家唱一首吧,求你们了!”
粉丝们的恳求一浪高过一浪,酒吧老板为难的看着他们四人,说道:“这可如何是好?”
antonio一脸兴奋,跃跃欲试,对叶哲成道:“老大,盛情难却啊,不如咱们来一首呗?”
刘玉斌深情的望着舞台上的架子鼓,好像看着阔别已久的恋人。
jon则对着叶哲成微微一笑,轻声道:“cho解散,我就没有再碰过吉他,可是当年……真让人怀念!”
所有人注视的焦点都落在了叶哲成脸上,叶哲成没有太多表情,只有意无意的看了兰煜一眼。兰煜也正望着他,乌黑明亮的眼眸闪动着一丝期待,还有一丝疑惑。
于是,叶哲成淡然一笑,轻轻点了点头。
酒吧常年有乐队驻唱,各种乐器设备都很齐备,爵士歌手自觉的退至幕后,将舞台让给昔日闪亮的echo摇滚乐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