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城外,军营。
马蹄轰轰,尘土飞扬。
马蹄踏地那沉重杂乱的声响,战马的喘息和喷鼻声自天明起就没有停歇过,吆喝声在西大营的上空回荡,时不时的还会传来几句骂喝声。
秦风高声喝道:“要记住,你们是骑兵。作为骑兵,就要有骑兵的样子架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你们屁股下面的马儿,只有人马合一,将战马的速度融入你们的攻击中,才能发挥你们冲刺的最大力量。你们给我记住了,马是你的第二生命,骑兵没有了马,在骑战中只会让敌人的、战友的战马踩马肉泥。所以,你们要像爱护自己的情人一样,爱护你们的马。在骑战中,没有那么多花招,也不需要华而不华的东西,你们看我的示范……”
他说着,也没有上天罚的马背,而是随意牵了一匹,坐上了马背,御马驰骋,将战马的速度提升起来,感受着战马驰骋的那股冲力,长枪顺着冲击力猛击而出,一个稻草扎的假人让他一枪穿透了过去。
他的攻势不停,一枪接着一枪,一口气刺倒了并排在一起的十个稻草人方才停顿下来。
他跳下了战马,来到兵卒的面前道:“你们看清楚没有,骑兵的强悍之处在于速度、穿透力,而穿透力来至于什么?不是马上的人,而是你们坐下的马。想要将骑兵的力量发挥出来,关键在马不在于人。马毕竟是一个畜生,你别指望它会如何如何的配合你。在聪慧的马儿,它也不可能比得上人。你们要做的是配合它,配合着它将彼此的力量一同施展出来,这才能与马儿融为一体。你们还有一个毛病。喜欢将力气用死,这没有多少意义。战场之上,你们借助着马势。出手力量强劲,只用七分力便可致人于死地,但很多人偏偏喜欢全力刺出。全力刺出威力固然是大了,但是你们的力气也跟着用老,想要重新聚力,又要耗费一段时间,得不偿失。记住。在战场上用十分力,不如用七分劲。留下三分余力。进退攻防,游刃有余,攻势也能连绵不绝。”
在秦风面前的是全体军队,他现在不溃余力的训练他们,并且亲自传授他们骑战冲锋的技巧。
秦琼是马战能手,是唐军最强最有力的箭头,秦风的马战经验承自于秦琼,是经过千锤百炼而成,深刻的了解骑战精髓的秦琼,毫无保留的将经验传授给了秦风,而秦风现在又毫不保留的传给了自己的兵,让本就属于强兵的他们,变得更加的强大。
虎贲军老兵,与最近加入的要么是军中翘楚,要么是生活在险恶环境中的边军,一个个都有着丰富的经验与骑术,接受力非常强,他们都是见过血、杀过人的人,经秦风的提醒点拨都若有所思。
经过两个多时辰不间断的练习,已经能够掌握其中的一些奥妙。
“对,就这样!作为骑兵就要有这样的魄力,藐视一切。不管面前是千军万马还是什么庞然大物,都抵挡不住你们手中的枪,腰间的战刀。面对强大的对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是何等的凛然,何等的决绝,何等的快意,何等的气魄!当你遇到无法克服的困难时,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失败并不可怕,而最可怕的是你连面对的勇气都没有。具有这种魄力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真正的军人,是国家、民族、不屈的脊梁!无论前方一人,还是万人,都要毫无顾忌的冲过去,将所有面前的敌人都给我碾碎。要记着,你们都是勇士。强者,特别选出来的战士。任何敌人在你们面前都是杂碎,不堪一击。”
秦风高声呼喊着,他对于目前的战略,还是很满意的,无论是之前的虎贲军,还是刚刚融合进来的边军、南逃汉人,都表现出了顽强的拼搏精神。之前的虎贲军是从十二卫精心挑选出来的,他们是强中之强者,是当之无愧的翘楚,跟了他近一年时间里,经过近乎残酷的训练,与数场大战,已经具备了兵王的特质,秦风相信只要他一声令下,哪怕前方是悬崖峭壁、刀山火海,他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的往前冲;相比之下,边军与南逃汉人稍微弱一些,可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内地的十二卫并不差,甚至还高上一筹,他们都是强兵,诉苦运动之后,他们已经不缺对敌的勇气决心,差的就是那么一点点的技巧与配合。由于基础雄厚,基础好,是以全新的虎贲军成军非常迅捷,短短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拥有了强兵的气质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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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诸位将军。”休息期间,负责斥候营的唐傲脚步匆匆的走进。
房遗爱迫不及待的嚷嚷:“唐将军,找到了吗?”
众人也是一脸欣喜的表情看着唐傲。
唐傲压力为之一增,颇为郁闷的说道:“大将军,诸位将军,不说朔北草原了,朔北草原以外百里之地,末将都找遍了,别说突厥部落了,就是一个突厥人都没遇到。”
唐傲,负责斥候营,前不久,秦风给他一个任务,让他踩点,就近寻找突厥部落好让唐军去练兵。
现在是万事俱备,只欠唐傲送来的东风了。
可唐傲给了这样一个答复,大家很不满意。
“大将军,末将好不容易抓住一个突厥人的斥候,一问才知,不管是颉利还是突利都下了命令,让所属部落远离朔方,谁不听劝,后果由他们自己承担。大家都怕了将军的凶,威名,都跑到大漠深处的戈壁滩去了。”唐傲一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