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雯熟练的收了功,白衣郎君瞬间暴露在大家眼前。
无己老人一伙对白衣郎君的现身已经不稀奇了,隐身与否都是可想而知的结果。
绿凤直夸,我就知道我的郎君哥哥厉害着呢。瞧,果不其然,什么食人魔王,什么魔族公主,都是小儿科,吞吞滚边。
众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却是忘记了危险已经降临。
萧傲天气的七窍流血,总算,能看到这个嚣张的狂徒了。二话不说,瞬间,发功,火灵珠即出,一团火随着火灵珠越来越旺,滚滚而来。
见是火灵珠,白衣郎君顿时乐了,还以为一年多不见了,该是有新花样,没想,老套了。因为熟悉它的威力,很自信,也不过如此。
自己的本事,日益剧增,可想,今时不比往日,得另眼相看。可这个萧傲天也太不给自己长面子了,太小瞧自己了。即如此,就让他尝尝轻视对手的结果。
看着攻来的火球,一幅搭理又不想搭理的态度,完全不把此功当回事说到:“萧老头,能不能玩点新花样啊,这太老土了吧。莫不是,你已成老土鳖了?”
说此话,完全能把此功收拾了的几率占百分百,由此,耀武扬威,夸夸其谈,不把萧傲天的火灵珠之功放在眼里。
火灵珠攻来,众人都是为白衣郎君捏把汗,毕竟,此功的厉害有目共睹不可小觑。
但白衣郎君不慌不忙,原因是,怎么样将它毁灭,一绝后患。
意念控制着灵剑随心所欲,对攻来的火灵珠完全不着急,想用雁形变剑法将之销毁。
雁形变剑法,无所不能,来者不拒,即使是金属制品的球,一样将它干得一干二净,就连一丝丝蛛丝马迹也没留下。
火灵珠被吞没,萧傲天惊呆了大睁眼睛,所谓大开眼界,不可思议。自问,这是什么剑法啊?匪夷所思。
独孤剑一伙人,一直尾随着萧傲天其后,因此,不怎么露面,而是静静地观察。没想到,一年多没见,这家伙更加的不可一世,如此,自己的武林霸业从何谈起?那么,这家伙就不能让他活着,否则,后患无穷。
随着魔族公主的出现,给他们助长了气焰,各个狐假虎威,虽是萧傲天被打的狼狈不堪,也没吓退他们,因为他粗心大意了,有这样的结果,也算是理所当然的。
独孤剑占着魔族公主的威力说到:“姓白的,不要得意忘形,识相的,交出李亨,否则,定叫你们搓骨扬灰尸骨无存。”
白衣郎君冷哼一声说到:“堂堂一代红宵的创始人,也学起当人家狗了,敢问一句,做狗的滋味真的好受?”
独孤剑气的差些吐血,哑口无言。
义泉恶狠狠的说到:“小子,话不能这么说,所谓志同道合,道不合不相为谋,何来当狗一说?敢问,谁不想宏图霸业?你这样维护李亨,难不成,也学狗叫?”
白衣郎君神色不变的说到:“国家危难,匹夫有责,维护正义,是每一个中华儿女有志之士应有的责任。像你们,助纣为虐,让百姓流离失所,无家可归,致使四处尸横遍野,白骨皑皑。敢问一句,这样的行为,难道,不该称之为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