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队的确被七年战争消耗得差点失去编制。不过,二中队只剩下12人的原因是,他们有个令弗兰大帝胆寒的名字,那就是“前锋营!”
职业军队的纪律性达到要求后,就能形成阵型;一个“阵”由四人组成,前面一人披坚执锐,两翼是弓手或者火枪手,后方一名预备队。而前方那人,就是最基础的低阶军官,必须由最优秀的军士担任,这叫做“选锋。”
“选锋”选出来的都是队伍里最优秀的精锐。而菲莉雅的二中队,就是龙骑兵精选出来的前锋营;布阵时,他们是横列于前的佼佼者,傲立在四大中队最前方;取胜时,他们是率先冲锋的强兵劲旅,蒙受最大的损失,收获最大的功劳。因为无畏骑士穿着布衣,拿着短剑,在二中队眼里,就跟民兵无异,所以尼尔斯冲阵时,快得像烙铁戳黄油,畅快无阻,势如破竹,一下就把无畏骑士冲散成首尾难顾的两段。
腓特烈激动得牙关发颤,宁死不愿辜负菲莉雅的救援,顿时气吞山河地挥军冲杀:“援军来了!给我上,以皇帝的名义!长剑所指,寸草不留!”
“长剑所指,寸草不留!”银色骑士团的喊声排山倒海。
无畏骑士像被两面煎的鸡蛋,立刻被两支兄弟部队压扁,人数优势在急剧流失。
而菲莉雅看见腓特烈的军队缓过劲儿来,欣慰地浮出酒窝,然后举步踏入空气,轻盈地从宫殿之巅跳落,于是她华丽地在笔直的建筑边缘飞奔而下,红裙在身后被风拽得笔直,“呼啦啦”地猎猎狂舞。
腓特烈看得心脏悬在嗓子眼。菲莉雅仗着“踏云步”修炼得好,总是在他面前秀身法,能让他看得心惊肉跳,目光移不开。
菲莉雅没有选择跟腓特烈汇合,而是笔直冲向尼尔斯,镇定地杀开一条血路,和她的部下汇合。
腓特烈顿时更着急了,唯恐菲莉雅死在乱军里。
斐迪南竭尽所能地振奋军心:“那12个龙骑兵已经被包围了!围住他们,全部杀光,让他们为骄傲付出代价!区区12个龙骑兵,必将葬送在无畏骑士团的汪洋大海里!”
无畏骑士团的指挥官们也呐喊起来:“集中优势兵力歼灭那12个笨蛋,我们占据人数优势!”
然后宫殿的玻璃都被马蹄声震得簌簌乱颤。树叶被震得沙沙哆嗦,枝丫全在上下乱摇。然后,像井喷似的,宫墙的缺口里喷出数不清的杂牌骑兵,他们像堤坝迸泄的山洪,势不可挡地冲向无畏骑士。
这些骑兵虽然良莠不齐,马匹杂乱,盔甲各异,但是一个个都全副武装,斗志高昂,真敢把没穿铠甲的无畏骑士团当民兵欺负,井喷似的就往“建筑工人”的脸上冲。
一个艰巨的算术题摆在斐迪南面前:宫墙的豁口平均每秒能穿过两名骑兵,而这股激射的钢铁洪流整整持续了1分钟才喷完。于是一百三十名重骑兵不由分说地加入战场,这群财大气粗的铁罐头顿时把无畏骑士的步战阵容冲击得七零八落,溃不成军。
这不是最令人悲愤的,最令人悲愤的是,这帮杂牌骑兵呐喊着:“以菲莉雅小姐的名义!冲啊!”根本不搭理其他人,直线冲向菲莉雅的二中队,瞬间把无畏骑士的裂口撕得更大了。
斐迪南有点虚脱。他听说过,但凡豪据一方的名门望族,都会有一定规模的私人武装。按理说,法里纳世家都把豪宅加固成私家城堡了,私人武装应该也不少,但是斐迪南绝没想到这支武装力量能阔气到以重骑兵计算的地步。
在那种社会,一套重骑兵盔甲无比昂贵,等于市民阶级270天的工资收入。“法里纳世家居然豢养了130名重骑兵,妈的没人管吗?”斐迪南悲愤欲绝。
最重要的是,斐迪南为了确保成功,已经最大程度地麻痹了敌人的神经。按照斐迪南的计划,300无畏骑士应该在10分钟内扑灭军部所有高层,就算法里纳家族有10000名重骑兵,都来不及支援,因为消息传出去的时候,斐迪南估计都打扫完战场了。
但是斐迪南千算万算,算准了老男人,却算漏了女孩子。
菲莉雅早就知道腓特烈今天要搞事,这女人在家里坐立不安,害怕腓特烈玩火**,而她坐立不安的结果是,偷偷把亲爹私藏的家底拉出来,去找腓特烈入伙。
虽然菲莉雅的脑子被爱情烧坏了,但是她的逻辑很简单,既然不能接受腓特烈一个人输,那就只好帮他一块儿赢,总比在家里躺尸强。
所以,菲莉雅私纵府兵的事,就连法里纳上将都不知情,斐迪南就更猜不到了。他赢了机关算尽的军部将帅,却输给了杞人忧天的少女心。
因为少女的心思像星空,你看得见却看不懂。斐迪南忽略了走火入魔的菲莉雅,所以千年道行一朝丧,眼睁睁看着军力优势被慢慢翻转:那批色迷心窍的杂牌骑兵,一边叫喊着“一切为了菲莉雅小姐”,一边争先恐后地横冲直撞,仿佛杀敌能加好感度一样。而斐迪南的陆军精锐吃了装备的亏,开始大败亏输,气得斐迪南捶胸顿足。
并且,战场的乱象直接减轻了法里纳上将那方的压力,老练的大统领立刻指挥龙骑兵变阵,收起鸢盾,向菲莉雅的方向掩杀过去。
茫茫多的步兵混战成一块,无畏骑士的尸体堆成了巨大的山垛,有些人必须奋力地从同伴尸体里爬出来,才能弓腰站在山峦上,居高临下地抵挡凶神恶煞的龙骑兵。
事到如今,根据忽略伤亡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