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群雄》
“这是一本热血与激情并进的小说,这是一本让你能看到无数兄弟热血,感动人心的小说,这也会让你在那些嬉笑怒骂中感受到何为爱与真理,并能从看似平凡的行文字体中看到波澜壮阔的异世。”
当然以上都是这本书的作者“我是英雄”所写。
而事实上,每一个看到这本小说的人最初都会相信作者所说的是真的。
但极快的,那些人都会发现,依着作者的尿性,他们会相信那简直是太天真!
这篇文的最开始,主角是一个孤儿,爹不疼娘不爱,倍受欺凌。作者花费了数万字去描绘这主角是如何如何的可怜,简直是让人看着就感觉心碎。不过做为阅过无数的读者们都知道,每一个主角前面的可怜都是为了后面的雄起做准备,所以他们忍的住。
而事实上在作者花费了数万字描绘主角的可怜后,主角终于在一个地方找到了一块奇异的石头,石头里面恰好住着一位被困千年的魔尊,为了脱离这个束缚,必须依靠主角。
嗯,照这个剧情完全应该是主角开始雄起的第一步,是鬼畜的压制了魔尊了?还是装小白莲把魔尊骗掉?亦或者主角王八之气大发让魔尊为之颤抖?
读者们瞬间感觉到了激、情。
结果并不是!
“我是英雄的剧情”开始如同脱僵的野马般开始神展开,而所有的一切为的只是一点:如何把主角玩的死去活来,活来又死去。
主角确实激发了魔尊,结果先是被魔尊下了血契这样那样虐,作者花费了数万字写主角各种折腾后,终于主角忍无可忍奋起了,作者花费数百字写主角拿到了魔尊的传承,尔后开始流历大陆,走地图,每个地图永远会有想像不到的变态与奇遇,每个地图作者总会花费数万字写主角被变态折腾来折腾去,尔后花费数百字写主角得到的奇遇。
明明是篇爽文!可是为什么永远感觉主角在受虐?
明明拿到了那么多的奇遇?为什么主角永远是受虐的小白莲?
当然主角最后在这样那样的变态后,成功黑化。
嗯,黑化不错,宁愿负天下人却惟独宠爱基友一人,这同样是极大的萌点,读者们咬咬牙,忍住。
结果......
黑化的主角为什么把惟一真心对他好的好基友杀了?
为什么永远在不该黑化的时候黑化?该黑化的时候不黑化??
最后当这篇长达三百万字的小说写到结尾,主角疯了,与这个世界一同毁灭!
呵呵!
呵呵呵~
说好的“这是一本热血与激情并进的小说,这是一本让你能看到无数兄弟热血,感动人心的小说,这也会让你在那些嬉笑怒骂中感受到何为爱与真理,并能从看似平凡的行文字体中看到波澜壮阔的异世。”小说呢?
作者我们来谈谈人生!
“1楼:为什么我要浪费这么多时间来看主角如何毁灭世界?
.....
10楼:说好的黑化后惟一的真爱跟主角相亲相爱呢?
.......
20楼:每一次我以为是爽点的时候永远是作者的虐点,擦!
.......
100楼:毁灭世界,我擦,我是英雄,你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漆黑的房间惟有的只是电脑屏幕幽幽的光线,远远看去总是显得有些渗人,但显然屋主早就已经习惯,熟练的点一根烟,略带苦涩的烟感总是能极大的驱除疲惫,哪怕已经连续在电脑旁边坐了近十四个小时,王明质此刻看着自己大结局后那一溜的评论,通红的眼眶里满是满足之色。
他终于成功了!
终于让从来不破百的评论瞬间破千!
果然这世界还是要虐主角才是真绝!色!
王明质,今年二十六岁,如同所有宅男一样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在第一次看了一本种、马小说后就,从此称之为阅万卷书也不为过,如同所有的宅男一样,看的书多了,口味也就挑了,以至于到最后竟然到了无书可看的地步。
在唉声唉气的叹着无书可看的苦逼的二十二岁,恰好网络写手的盛行,在得知写小说竟然可以赚钱后,王明质那简直是感觉到人生都有光彩了。没书可看,那就自己写!写书既然让自己的yy圆满还可以赚钱,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打造的职业有木有!
只是很快王明质就发现,他终究还是有些太天真。
每一个网站的作者待遇写的都极为美好,那也的确是真的,但是!那种美好的待遇针对的永远是大神,而他,不管他多么萌自己的写的小说,同样萌他的书的人极少,于是哪怕王明质奋起日撸一万,一个月也惟能拿的只是低保九百。
这世道九百能做什么?
连吃饭也成问题有木有!
不管当初进入这个圈子的目的是多么单纯,在混了三年别的都混成粉红小神而自己还是透明时,王明质开始奋发(扭曲)。
萌点还是要的,但是!可以在萌点上加点读者喜欢的元素!
妹纸还是要的,但是!基友也是可以要的!
温馨还是要的,但是!虐点也是可以要的!
在死皮赖脸,无数个废寝忘食的日日夜夜后,代表着王明质一代心血的《傲世群雄》就这么新鲜出庐了。
名字要够屌、丝,够让人yy。
内容要够霸气够代入。
基友要够实心实意,友情以上暖昧以下。
剧情要一波三折,荡气回肠!
主角要够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