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土不是说要让长贵识字懂道理么。
她随口说道,“你这么大的个头,恐怕不止一盘子驴肉,总得有一大锅。你带着长贵去一边呆着,我去那边看看。”
“得令!”
白泽仿佛有一种被鹿大王吩咐去干重要活计的错觉。主要这会儿除了卫小歌,它就是老二了,也就是二大王这种高贵的身份。
它忙低下脑袋,用鼻子很愉快地拱了拱长贵的肩膀,催着他赶紧走。
血腥味熏得它头晕脑胀的。
见长贵伸长了脖子往那头看,白泽摆出架势来,大声说道:“快走,姑娘大王吩咐了,小孩子不能看。”
这驴子真是人性十足,卫小歌“噗哧”地笑出声来。
笑了一声又觉得不太对头,难道她竟然完全不怕血腥,想到德州电锯杀人狂,她心中不由得一凛。
不再理会白泽他们,她很冷静地开始低着头开始看路,仿佛是本能似的,她每一脚都踏进已经存在的脚印之中。
不敢留下任何她来过的痕迹。
一共是十八具尸体很快点清了人数。全部都是清一色的黑衣大汉,手脚粗大,人人都配备了弓箭与同样的阔刀。
他们的死法很相似,被剑所伤,来自同一柄细而锋利无匹的剑。这点从伤口的痕迹可以看得出来。
不用看得太仔细,她很快就判断出来,所有人全死在一人手中。
这名杀人的剑客的手段着实高明,真让人胆骨寒毛竖。十八人多数都是要害部位一剑毙命。
那名最后的死的大约是个首领,腰间刀鞘上镶嵌了一颗红通通的宝石,并且手里的刀也也比其他人显得质量更好一些,闪着蓝汪汪的寒光。
刀上有乌黑凝结的血。
显然那名剑客应该也受伤了,不知道死了没有,反正尸体肯定不在这里。
地上有一双其他黑衣人不同款式的靴子印,足迹却是很明显的一深一浅,剑客受伤不轻,有一条腿几乎废了。
卫小歌脸色凝重,心跳得很快,剑客肯定受伤,但是绝对没死。
更要命的是,万一还有另外一拨的黑衣人正在狩猎。
一个不小心,刚投胎的小命,说不定马上就要英年早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