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璞生在重华泽境,是黑苗夜泽族长幼子,
家中除了父母之外,还有两个哥哥和两个姐姐。大哥是村里第一猎手,也是族长的继承人,深得村民敬重;二哥擅长药草,夜璞自幼爱跟着他,一身的药技便是跟着二哥学来。
大姐早早嫁去给了土族少主为妻,二姐年芳豆蔻貌美如花,追求者能从家门前排到村口去。就连夜璞每天出门,都会被村里的汉子跟着献殷勤,就为着小弟能在姐姐面前替自己美言几句,好早日得到美人芳心。
夜璞养了一只叫“妖妖”的馋的要命的小狐狸,每天总得打猎喂它。打的东西不好,它还不肯吃。
十五岁那年,二姐终于有了意中人,定下了亲事。
意中人为讨新娘子喜欢,不但送了成箱成箱的礼物堆得山高挡着门槛,大婚之前,还专程从外面找了汉人画师,打算给爱美的新娘子画一张肖像。
没有人知道,那汉人画师在来的路上,一路画下了入村的地图。
更没有人知道,他画得好,却不是主业作画的。
而是大夏军骁骑营里,一名小小的文官参议。
二姐的大婚之夜,入村的道路之上,银甲映月、铁骑森然,一幡“谢”字战旗飘扬。拿着地图轻车熟路,趁村人共举欢庆婚礼喝得酩酊大醉之际,突然举兵杀入村中,放火烧毁了整座村庄。
喊杀声中,夜璞只记得二哥身负重伤,一路护他逃进密林,弥留之际,将一块青玉信物交到他怀中。
“夜璞,咱爹原先……认得一个人。那人是云盛州雪山之上的听雪宫宫主,名叫卫散宜,你拿着信物白鸟,去投奔他……他当年欠了咱爹的人情,他会照顾你。”
……
于是夜璞怀揣着那信物,流干了泪,走断了鞋,一路沿街乞讨,才终于从南疆到了云盛州,找了那雪山之上的听雪宫。
来开门的,是一名白衣男子,模样修朗隽雅。
并不嫌弃夜璞走了那么久远,浑身衣服脏兮兮的发臭,只略带惊讶地看着这雪山之上着实少有的来人。
一杯热茶,一碟子糕点,饿极了的夜璞狼吞虎咽地吃了。
“莫急,这桂花糕打得实,别噎着了。徒儿下山买菜去了,估计明早就能回来,到时候再给你做些热菜……”
至于夜璞手中的那件青玉鸟,慕容纸却疑惑地摇了摇头。
“你说的卫散宜……确实是我的师父。但师父他老人家大约二十年前就离开雪山,至今不知所踪。至于这信物,倒是未曾听师父说起过。”
夜璞苦笑一声,红了眼眶。
已经没有家了,可二哥让他找的“卫散宜”,却也不在这里。
那我又该……去哪儿呢?
“但是,你若不嫌弃,就留在我这儿等师父回来,可好?”
“……”
“我听雪宫中,虽粗茶淡饭,却也不至怠慢了客人。既然令尊乃师父恩人,更是要好好招待了。”
如此,夜璞便真在听雪宫住下了。那人给他布置了房间,烧水洗浴,拿了崭新的衣物,照顾得妥帖周到。
夜璞受了人家的恩惠,心中却惴惴不解——明明素不相识,为何他却愿意好心收留他呢?
苗寨之人,自幼被教导得防备心极重。若无恩情在先,绝不肯轻信外族之人,也绝不会轻易与外族交往,更不会随意伸出援手。而事实也证明了那样规矩的正确,那么多年来,统共就带进村落一个外族画师而已,便落得那样悲惨的结果。
这个白衣男子为什么就不怕呢?就不怕自己是个心怀不轨的坏人么?
结果倒是那人拽了一个僵尸奴到他面前:“你会怕吗?”
夜璞摇了摇头。
他毕竟生在苗疆,见过苗疆蛊术超群之人,亦可以做到驱蛊控尸。白衣男子所用的似乎并非蛊术,但也不至于这般就让他吓破了胆。
可白衣男子却不信,把他照顾上床,坐在他身边:“若是怕的话,我等你睡着了再走。”
“没事的,我真的不怕。”
说这话时,他却看见烛火之中,白衣男子眼中盈盈闪过一道光亮,不知想起了什么,露出了一抹让他心中微微一动的温柔笑容。
“以前这儿曾有个孩子,每晚都怕得要死,用被子蒙着头浑身发抖。你明明也和他当初差不大多,可比他当时的模样好太多了。”
第二天清早,夜璞见到了师兄阿沥,没过几天,便和阿沥一样拜了白衣男子慕容纸做师父,继续研习医术之余,也学习武术和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法术。听雪宫有许多医书和武功藏本,他没事总会翻阅一些,常能觉得精进不少。
在听雪宫的日子,夜璞难免想家,想起原先村中的一派祥和。想起慈祥的父母,伶俐的姐姐和温厚的兄长,想着自己在竹楼里闲来无事逗狐狸妖妖的日子
经常半夜睡着睡着,泪水沾湿了枕巾。
慕容纸始终没有问他遭遇了什么,只道夜璞不识汉字,便教他读书习字多看书。晚上,也总叫生性开朗的阿沥常常照顾着他些,跟他说些有趣的小故事,好让他不要总是哭着入眠。
如此细密的温柔爱护,夜璞生性缜密敏感,自然样样都记在心里。
他渐渐开始喜欢看着慕容纸安静的模样发呆,觉得师父真是怎样都好看。
更别说性子还那么好,这种人,若是放在外面,就像自家二姐一样,不知该有多少人喜欢。
所幸这听雪宫世隔绝,终日不见人间烟火。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