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两个女人,洛锦天可做不到全然无视。
“斯里叔,你回来了?”话中,带着点讨好的味道。
没办法,谁叫人是他骗出去的呢?
一声叔叔让洛斯里本就漆黑的脸变得更加难看,什么叔叔伯伯的,自己是因为名字太长,所以才简化成洛斯里的好不好?鬼才是他叔叔。
男人拎着东西走到洛锦天身边坐下,不悦的撇了一眼奚沫漓,接着沉声道:“叫我出去买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为的就是从房间里偷跑出去?你都三十多岁了,怎么还跟个孩子似的?你不能消耗太多体力难道你不知道吗?正常人休息一会儿就能满血复活,可你呢?至少要在床上躺上一整天也不见得能恢复多少。”
洛斯里哔哩吧啦说了一堆大道理,洛锦天边吃边听边点头,他心情很好,似乎一点儿也没有责怪对方的意思。
更多的,是感动,感谢,以及欣慰。
他一直都知道洛斯里是个非常善良的长辈,对他和洛锦希都非常关心。如今来到欧家庄园照顾他,更让洛锦天觉得自己以前的看法没有错。
反观奚沫漓和简思雅,听完后都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个平日里有些娘娘腔的男人。若不是因为声音的区别,这语气怎么听怎么觉得像洛锦天的女朋友或者他母亲。
也对,洛斯里除了性别是男的,其他行为举止基本上和女人差不多。
这样一来,奚沫漓和简思雅心里同时产生一个很大的猜测。
两人相互对视一眼,然后点点头。
她们仿佛都在说:洛斯里喜欢的人其实就是……
奚沫漓和简思雅的对话虽然无声,但却胜过有声。她们心知肚明的继续埋头吃饭,装作什么也不知道的故意减少各自的存在感,给对面的两个男人留下更多空间。
“我知道了斯里叔,裴医生要求我能多点运动量更好,这样会提高免疫力,所以我才故意让你出去一会儿的,你看,我现在不是什么事情也没有吗?不呆在房间里反而心情都变得快乐起来,你就别生气了。”洛锦天难得软声卖乖,褪去一身冷漠,笑得和煦如风。
这样的他,是洛斯里从未见过的。黑眸微转,男人转头再次瞄了一眼奚沫漓。
看来,锦天对这个女人的感情不是一般的深厚。
如果他因为和她更近而多增些时日的话,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只不过……
洛斯里暗自苦笑的摇了摇头,接着应声道:“锦天知道自己的身体就好,其他的,我不会强求。只要你开心,快乐,坚强面对以后的日子,无论最后能走多远,我都会一直在你身边陪着的。”
表面上几句安慰,其实另有寓意。
不过,洛锦天却丝毫不知,依旧温和的笑笑:“多谢斯里叔,我吃完饭就回去休息。”
虽说心情不错,但他累了一上午,确实该好好躺一会儿了。
反正沫漓也要午休,正好“一起”。
“臭小子,你就不能像希希那样活络一点吗?喊什么叔叔,显老又难听,还不如直接叫名字来得讨喜。”洛斯里佯装生气的点了点洛锦天的脑门。
他宠溺的模样在外人眼里就是长辈对小辈的那种关爱,只有奚沫漓和简思雅看出了那种真正的情感表现。都说女人的第六感非常准确,从眼前的新发现就可以知道这句话果然不是瞎编的。
见洛斯里这么说,简思雅忽然开口帮忙道:“大哥,你就成全这个大螺丝吧!他一外国人,习惯了那种不拘小节的惬意生活,咱们若都喊他叔叔,只怕他早就未老先衰了。”
有了洛锦希的调教和感染,简思雅自然也学到不少,再加上她本就是那种活泼好动的性格,很快就接受了洛斯(螺丝)里的绰号。
“呵呵!弟妹说的是,我该多学学你们,只要开心就好,其他什么都不中要。”洛锦天笑着点头,还不忘对洛斯里纠正道:“斯里,快吃饭吧!”
这样说的原因是他看到了奚沫漓微带疲惫的小脸儿,瞧她累的,是该休息了。
饭后,洛锦天并没有如愿的送女人回房。
有简思雅在,又怎么会轮得到他?
门外,男人直直的站在那里,望着奚沫漓远去的方向久久不肯离开。心里一直想着:不知道晚饭的时候能不能见到她,她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乖一点,上午弹琴是不是让她太累了?
各种问题在洛锦天脑海里翻来覆去,怎么也停不下来。
“你若想和她见面的日子多些,就赶紧回去休息,否则,思虑过重只会让你早点离开,如果你不在意身体的话,我倒觉得尽快去另一个世界也比较好,至少没这么多烦心事。”洛斯里的声音怪里怪气的,说出的话也让人听了极为不舒服。
哪有安慰别人时是叫对方早点去死的?
听了这话,洛锦天紧紧拧眉。
不过,他没有反驳或怪罪,反而乖乖转身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洛锦天心想,其实洛斯里说得没错,如果他不顾疲惫的时刻让自己劳累,只会造成适得其反的结果。自从认识奚沫漓之后,他一直都希望能活得久一些,又怎么会让自己早些离去呢?
身后,洛斯里望着男人的萧瑟背影心里满是痛楚。
*
傍晚时分,封莫柒下班后火速赶往欧家庄园,途中引得马路上堵车连连,惊吓爆满也丝毫不觉。他只知道家里的那个小狐狸太不安分了,居然单独和洛锦天呆在一起半天时间,说好的不看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