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花照云雁归>第十四章
也没有钱维持打理,好在离二房崩败还有一年的时间,若是能在这一年中,她积累些银子下来,等到明年一举拿下。

想法是美好的,可是现在对于傅新桐最大的问题是……怎么积累银子。

来到了城南花市,傅新桐站在街道口就明显感觉到一股香风扑面,她伸出手感受了一下,明明四周并没有什么风的感觉,画屏以为傅新桐想要干什么,凑上前来,傅新桐对她摇了摇头,这才往花市里走去。

春桃心直口快,跟在傅新桐身后问道:

“姑娘,你不是一向不爱侍弄这些花草的嘛,今儿怎么想来这里逛?”

傅新桐不爱侍弄花草这是傅家上下都知道的事情,而她之所以不喜欢,想了想原因,可能是因为她从小听多了关于安美人的事情吧,因为萧氏的亲娘安美人,当初就是个御花园里的种花宫女,被先帝看中了,这才有了萧氏的存在,所以萧氏受安美人影响,也喜欢侍弄花草,可是到了傅新桐这里,她真觉得这项技能并不光彩,也没什么意思,心里多少有些排斥,所以就成了大家眼中,她不喜欢种花种草的性子了。

“我没有不喜欢花草,以前就是懒得弄而已。”再多的解释也不需要,反正她外祖母,母亲,全都喜欢种花草,就算她突然喜欢上了,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的。

“姑娘昨天从老槐树上摔下来的时候,手里还攥着一枝槐花呢,奴婢给您换衣裳的时候,您都不肯松手。”画屏边走边说道。

傅新桐想起了昨天醒来之后,第一个和她‘交流’的那枝槐花,总觉得她能重生,就已经和花草结下了难解之缘了,既然难解,那就不解,顺其自然好了。

花市东边口处,有一间店铺门前车来车往,好像很繁忙的样子,傅新桐抬头看了看,春桃就咋呼道:

“姑娘,那是姚掌柜的店,昨天奴婢就是从这里请的姚掌柜去。”

傅新桐一愣,顺着春桃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好姚久娘从店铺里走出来送客人,一直笑着等客人上了马车,刚要入内,眼角余光就看见了傅新桐主仆三人。

姚久娘眼前一亮,立刻迎了过来,对傅新桐熟稔的说道:

“傅姑娘,您怎么来了?是府里还有什么事要问吗?”

这位官家小姐昨天就给了姚久娘很深的印象,小小年纪有那样气势的可不多见,到底是皇家的孩子,对傅新桐自然特别客气了。

傅新桐看见她就想起来她是谁了,脸上也堆起笑容:“府里没什么事了,是想来卖几盆好看的花儿摆在房中,不想却瞧见了姚掌柜。”

姚久娘是个人精,立刻附和:

“姑娘要买花,那可是找对地方了,若是姑娘不嫌弃,便去我那铺子里看看,不敢说远,方圆十里之内,就没有比我的花坊还品种齐全的了。”

说完就对傅新桐比了个‘请’的手势,傅新桐本就是来随便看看的,遇到个热情招待的,自然不会拒绝了,便随着姚久娘去了她的铺子。

还没进门,傅新桐就在门口停下了脚步,目光往左边移动,看见了几盆迎风绽放的小花,看着像是路边的野花,可是却和路边野花的嫩黄色不同,这里的小花全都是亮丽的浅粉色,看着十分特别。

“姑娘喜欢这花?眼光可真不错。算是我们店里培育出来的新品种,费了不少人力才……”姚久娘走过来,对傅新桐解说起来,但傅新桐没有等她把话说完,就抬头打断了她的话:

“花菱草嘛,一般路边的野花都是白色和黄色,粉色确实挺特别的。”

姚久娘听了傅新桐的话,脸色有那么一点尴尬,以为这小姑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没想到还有些见识。

傅新桐蹲下身子,伸手轻轻触碰了一下那浅粉色的花瓣,花枝轻颤,娇嫩的声音在耳边回荡:

‘嘻嘻嘻,痒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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