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都市现代>穿越六十年代记事>94|蓝色毛衣
不符合她淡然的性格。

一点点的蛛丝马迹联系在一起,结果让白灵大感意外,明明是毫无关联的两个人啊……

白灵试探的问:“朱雨一直喜欢一个人,那个人,就是方叔叔你吧……”

方叔叔张张嘴,旋即苦笑道:“她这又是何苦呢。”

朱雨刚才跟着大伙一起走了,她说先把韩守国送回家去,孩子自己回家她不放心,等白灵从西屋出来的时候,邹副校长一家也回了家,邹城拽拽她:“你跟方叔叔都很奇怪,发生了什么吗?”

这些毕竟都是朱雨的私事,哪怕她跟邹城亲近,在未经朱雨的允许下也不适宜传扬,她只好模棱两可的说:“我也没弄明白,以后再告诉你吧。”

方叔叔会在这里待上一天,后天再回省城,来之前他已经请好假,像他这种单位,工作不忙,每天上班喝喝茶水,做点基础性的工作,日复一日没有挑战,请假很容易,反正耽误不了工作。

方叔叔给小麦带来了满月礼,等晚上吃饭的时候,他掏出一个长命锁来,白灵拿过来一掂,沉甸甸的,这条长命锁刻着长命百岁的字样,看材质是银的,但是能看出来,这条长命锁有些年头了,不像是新打的,鉴于方叔叔向来豪气的手笔,白灵多嘴问了一句:“方叔叔,这条长命锁是什么年代的呀。”

方叔叔眼睛都没眨,轻轻捏捏小麦的胖脸:“明朝。”

白灵:“……”

真不愧是方叔叔,随便一个长命锁都是宝贝,现在这些前朝的古玩之类的还不值钱,人们能顾忌的就是吃饱穿暖,还没开始赏玩古董,所以李爱云跟邹城都没在意。

白灵跟他们不一样,她可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其他的不提,光是到现在方叔叔给她的这些物件,如果妥善的保存,放到几十年后一出手,一线城市的房子毫无压力的就能拿下。

白灵颤巍巍的把长命锁收起来,使劲往小麦脸上亲了一口:“好闺女,带财。”

说起财产,邹城他们俩手里的现金不算多,买房子花空了邹城手里的积蓄,然后平时生活就靠着邹城的工资,目前倒是没压力,但是以后就难说了,小麦以后越来越大,上学吃穿都需要钱,他们也不会只生一个孩子,等小的再出世,真得想想以后了。

白灵把方叔叔给的东西都收在柜子里,柜子上有锁,钥匙白灵收起来,这个柜子平时没人动,暂时挺安全的。

小麦见了一天人,吃完饭开始呼呼大睡,伺候完这个小祖宗,一家人才能踹口气,方叔叔订了招待所,东西都放在那,邹城怕他对这里不熟悉,直接送他过去,白灵突然想起一件事:“方叔叔,你又没来过家里,怎么找到这里的啊?”

方叔叔一笑:“那个小朋友,就是来看你的那个,我本来是想去银行或者一小打听来着,结果路上看见他,他跟熟人说要去看白老师跟满月的娃娃,我一听就知道是你们家,所以就尾随着他一起过来了。”

原来是这样,白灵明白过来,看来还得多谢韩守国带路呢。

白灵一直在想朱雨跟方叔叔的关系,朱雨织毛衣给的那个人,毫无疑问就是她一直喜欢的,以为那个人朱雨很痛苦,白灵万万想不到,这两个人会有交集,那么方叔叔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如果对朱雨毫无感觉,又为什么把毛衣穿在里面?很明显他是想掩饰这一点的,不然也不会宁愿热着不脱棉衣……

白灵满腹心事,失眠了大半夜,知道天微微亮才睡着,第二天一早她伸伸懒腰:不管了,还有最后一天,非得把事情搞清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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