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家桥。
一条不是很宽的河,河水却很急,河面上,一座破旧的石拱桥。
若是没有这座桥,河这边的人,想过河去往河那边,是件很麻烦的事,尤其现在三四月份,栗敢地区的雨水相对充足,河水深,要是没点水性的人,绝不可能徒步过河。
今天的陆家桥,分外热闹。
桥头边的空地上,一字排开十几辆高大的军用卡车,附近有士兵站岗。
我的乖乖!
在栗敢这地方,突然出现十几辆卡车,绝对新奇。
这时候,从东面的路上,溜溜达达走来一个人,那也是一个身穿自由军军装的人。
只不过,相比于桥头上武装整齐的士兵,这个正在走来的人,模样就太寒酸了,简直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
这个人,军服敞着怀,军帽拿在手里,被当作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自己扇风,左肩上扛着一支老套筒,枪头上却挑着一只酒葫芦,随着这人的走动,一晃一晃的。
这是个士兵?
呸!如果这也叫兵,真是埋汰了兵这个字眼!
站在桥头站岗的几名101山地团的士兵,不约而同露出了鄙视的神情。
在这些士兵看来,全栗敢,只有101团才能称得上是正规军,而其他所有的自由军部队,只能算杂牌军!
更不要说,正在走来的这种家伙,连杂牌军都算不上!
更可气的是,眼前这小兵痞,似乎是个瞎子。
桥头这么多的军车,还有站岗的士兵,这人居然是没看见,闭着眼睛,一边走,一边摇头晃脑地,似乎在哼着什么小曲,怡然自得,对着警戒线就一头撞了上来。
“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
最前面的士兵,故意一拉枪栓,口中一声大喝。
“哎呀我的妈!”
扛着老套筒的兵痞,听见这一声大喝,抬头看一眼,立刻吓得一哆嗦,居然是一屁股坐倒,肩膀上的老套筒丢在了地上,酒葫芦更是摔出去老远。
这是被吓坏了。
“哈哈哈!”
周围的站岗士兵,看见这人的狼狈样,全都爆发出得意的大笑。
他们是最精锐的山地团,平时最看不起的就是五花八门的兵痞杂牌军,能让这兵痞出个洋相,也是很开心的事。
兵痞坐在地上,眼珠子转了转。
这时候,他似乎刚刚看清楚周围的环境,不仅不再害怕,反而拍拍屁股,很利索地爬起来。
“大兄弟,这么多大汽车,好牛逼!你们是栗敢来的自由军吧?听人说,只有栗敢城里的闵师长闵老爷的坐大汽车!像我们这种小人物,只配坐牛车!”
兵痞说着凑上前,一双贼眼,很羡慕地盯着旁边的大卡车看。
“我呸!”
站岗士兵顿时不乐意了。
“睁大你的狗眼看清楚,老子们是王将军的嫡系!嫡系你懂不懂?那是闵师长手下能比的吗?我说你到底干嘛的,没事跑这里来做什么?”
“好好好,你们是嫡系,我是孙子养的还不行吗?我要过河!”
“不行!这桥戒严了,你要过河,等明天这时候再来!”
两个人正说着话,桥上一个军|官走了过来。
军|官皱眉看了看。
“你和一个兵痞啰嗦什么!小心乱说话泄露了机密,团长饶不了你!”
军|官呵斥了站岗士兵,又冲兵痞挥手道:“快走!这地方不是你能来的!再不走老子让人抓了你!”
兵痞吓得一缩脖子,再不敢啰嗦,捡起地上的破枪和酒葫芦,灰溜溜往回走。
等转过一片田,余小七敏捷地跳进路边的田垄里。
没错,他就是侦察兵余小七!
一分钟之后,余小七已经重新穿戴完毕,不再是破旧的自由军军服,而是迷彩服,破枪和一个背包,被他背在身后,手里提着一支崭新的07-1步枪。
他蹲在田垄里,机警地往周围观察一番。
“好了,要回去了!明天陆家桥就撤岗?看来王东升只会在河西停留一个晚上,这是重要情报!我必须立刻赶回去,接下来要打仗了,我是新兵,赶不上打仗就亏大了!”
余小七自言自语,迅速沿着田垄,往南运动,目的是寻找一个地方,泅渡过河。
陆家桥以西三公里处。
这地方再往前,已经没有路了。
就在一片树林子旁边,停着一辆小汽车,小汽车后面不远的地方,并排扎起了几顶军用帐篷。
周围,荷枪实弹的士兵,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将这地方保护的密不透风。
再往前面不远处的树林子里看,更不得了,一片片黑压压的士兵,各个武装整齐,手里抓着枪,枪尖上的刺刀发出点点寒光,这支部队显然与普通的自由军不同。
纪律!
这支部队很有纪律!
几百名士兵,以连排为单位,分头坐在地上休息,却没有人讲话,四下里鸦雀无声。
他们就是栗敢最神秘的部队,直属第101山地团!
此时,树林边的帐篷中,却是另一派情景。
“哈哈!国伟老弟,这次就看你的山地团立功了!那措山那边,就让闵长河领着人在那里耗着!任他那措人再精明,也想不到,我的百战雄师,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绕到了他的后路,端了他的老窝!”
坐在正中央的,正是王东升。
王东升依然是一身潇洒的洋装,显得fēng_liú倜傥。
他虽然当兵的出身,却一直自认为是儒将,哪怕亲临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