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们血族才是那个时代最黑暗的种族,魔物们至少不会奴役。”老恰西反驳道。
加尔斯嚯嚯地笑了起来,笑得自己眼泪都快流出来了,“你们知道吗,我厌恶那个年代,非常厌恶,因为,雾之年里,大陆上本拥有比现在多太多的种族,可在那个年代里,银矮人不见了,鹿精灵也消失了,光灵是最早被毁灭的,而那些该死的泥巴种,那些肮脏的毫无忠诚的东西,也就是你口中被我们血族奴役的那些种族,你现在还能看见它们,哦,你把它当做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你该庆幸你没活在雾之年里,你以为到底是血族奴役了它们,还是庇护了它们卑贱的生存?”
老恰西并不知道,这些话究竟是真实的历史,还是一位血族亲王基于血族立场上的言论,可就历史本身而言,任何在将来任何时候的评价,无论好坏,对于过去都是无用的,不得不说,这一点很令人沮丧,因为加尔斯口中的那些消失于雾之年中的种族,其中确实有很多美丽而优雅的生灵,可自然就是如此,越是丑陋,越是能获得法则更多的怜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