炙热的阳光撒在身上,公子铮难得地骑在马上缓缓前行,他的眼睛淡淡地向四周张望,惠州城,这个少年时繁华的都城如今更加昌盛,他离开时才五岁,曾经熟悉的宫中如今却变得陌生起来,他皱着眉,这是他的家吗?他为什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十五年的质子生活,让他的心变得小心翼翼谨小慎微,让他活在痛苦中,时刻都想着回这个地方,他嗤笑,他用了“回”字,多么可悲。
这个繁华的宫中,一切都显得那么陌生,曾经他成长的破旧宫院如今已经不复存在,修起了一座豪华的华景楼阁,与对面的破旧的牡丹阁朝夕相映,好像他和他的母妃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般。
他抬起头看着破旧阁楼房檐角挂着的惊鸟铃,刺眼的阳光令他睁不开眼睛,他好像又回到少年时,那时他总是站在自家宫院里看对面牡丹阁歌舞升平,一墙之隔,可是父王从来不看望母妃,好像忘了母妃一般。
儿时,他有多少次渴望父王的轿辇停下,看一眼母妃,看一眼他。
他一次次失望,终究绝望。
那个很冷的晚上,灌了他毒药,夺走了他的母妃,把他送往异国他乡,为什么要对他这么残忍呢?
至今他也没有母妃的消息,是生是死,若是生必定也不好过,若是死,又葬在了哪里?想到这里,他紧紧地握着拳头,指节泛白,忍了十五年,他回来了,他要步步为营,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殿下,该走了。”程信小声提醒,他的佩剑被卸下,宫中是不允许佩利刃的,但是一个武功高强的人,任何东西都是武器。
公子铮深吸一口气,接下来的,才是真正的战争,那里暗流汹涌,生死瞬间。
夺得宛州城的事情早已传遍华夏大地,如今宫中热闹非凡,大摆宴席。
他出现的时候,每个人都与他客气地打着招呼,似乎熟悉得昨天也见过,他微微带着笑意,也热络地与每个人打着招呼。
再往上走,便是亲兄弟了。
公子铮向上望去,他一眼便认出了公子宁,头戴金冠,面容棱角分明,一身黑色曲裾长袍,细长的眼睛看着他,眼里平和冷静,毫无温度。
公子宁长他两岁,幼时他常常带自己到处玩,给他讲小故事讲宫里的趣事,带他抓蝴蝶和蜻蜓,那个少年时常常带他到处玩的兄长就是派人追杀他的人吗?他在心里冷笑,一步步走上石阶。
吴王还没有来,这里权位最高的便是公子宁,公子宁不说话,也没有人敢说话。
别人也与他不熟,都是他走了以后才出生的弟弟们。
石阶下的每一双眼睛都在探究和评估着,这个隐忍了十五年的皇子,一朝回来便震惊朝野,带着他的骄傲和一座边防要城,这个瘦弱的皇子却有着比任何人都坚强而挺直的脊梁。
公子宁直挺挺地站在风中,大风吹过,他的袍袖随风摆动,他细长的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男人,脑子中在搜寻幼儿时他的模样,他喜欢笑,喜欢三哥三哥地叫个不停,难过时会藏起来哭。可是现在这个男人,已经看不到幼年时的模样,很瘦,瘦得像一阵风,可是,自己派出去的精兵,却没杀得了他。如今他立了大功,回来了。
公子铮走上前来,站在他面前,“三哥,好久不见。”
公子宁眸子平静,“五弟,好久不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一路辛苦,坐。”
“三哥先请。”
是公子宁旁边的位置,旁边几个兄弟也上前自我介绍一番,便都落座了。
公子宁说道,“五弟,你的府邸父王已经安排好了,我已经派人收拾了出来,五弟可以随时入住。”
“那多谢三哥了。”公子铮客气道。
这时便听到有侍卫大声传唤道,“陛下驾到——”
群臣起身,待那个黑色帝服的吴王驾到,众人俯地跪拜。
吴王落座,“平身。”目光落在公子铮的身上,“鸿雁,吾儿辛苦了。”
公子铮俯身施礼,“谢父王挂念。”
“鸿雁立了大功,想要什么赏赐?”吴王接着问道。
这么大的功劳,赏千户也不为过,可是公子铮却说道,“谢父王褒奖,这是儿臣应该做的,儿臣不要赏赐,齐王半月内必出兵夺城,儿臣想领兵抗齐。”
此言一出,四座哗然,吴王一怔,后露出了赞叹的目光,哈哈大笑,“鸿雁如此大功,奖赏怎能不给,封为温国公,赐封地,赏五百户。领兵五万驻守宛州,抵抗齐军。”
公子铮跪地接旨,“谢父王。”有了封地,有了兵权,只是他的第一步。
后群臣朝拜,公子铮可谓荣极一时,歌舞升平,恭喜声不断,他身子不好,以茶代酒,各个回敬,吴王年纪大了早些休息,宴席也仍在继续,直到深夜,公子宁也到他的身边叙着旧,喝着酒,仿佛要他命的是另外一个人。
他以礼相待,谦谦君子,风度翩翩,谈吐适宜,不卑不吭,真真的温润如玉。
宴席直至后半夜才散了,公子铮收了笑脸,眼神也不再清澈,每个人似乎都很欢迎他回来,可是,这里又有几个是真心呢?
他只在惠州待五天,已经得到消息,齐王已派出十万大军出征。
所以他必须更快地调兵,回到宛州城,等待一场恶战。
这五日他也没闲着,除了接待前来庆贺之人,他也建立自己的党派,站稳脚跟,才能攀得高峰。
可是这些人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