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T下书>军事历史>汉末屠家子>第四百四十九章 何咸一合挑杀轲罗侯 太史慈领军大战轲比能

曹操压根儿就不拿正眼看这位所谓的鲜卑勇士。当今天下,能够正面与何咸单挑的人已经不多。吕布算一个,典韦算第二个,至于这位叫做轲罗侯的鲜卑人,肯定排不上第三个。

何咸轻磕照夜白玉狮子马,从马腹之下取出自己的霸王枪。自被封为大将军之后,何咸似乎就没有再在战场上厮杀过。一身的武艺只能在校场之上施展。可是,他的百鸟朝凤枪法可是沙场征战的不二利器,见不着血的利器,又算得上哪门子利器?

当轲罗侯嚎叫着超自己冲杀过来的时候,何咸又找到了久违的味道,何咸将自己的精气神提升至了最高的境界,全力以赴应对这个难得的机会!

双方错马而过,轲罗侯来不及闷哼,落马,死亡。

只一招,何咸手中的霸王枪尖便挑碎了轲罗侯的喉咙。无数人盯着看何咸杀人,但没有人看清楚何咸究竟是如何杀人的。霸王枪太快了,快得连残影都令人捕捉不到。

“想不到这小子的枪法进步到了如此地步!百招之内,不好胜他啊!”飞熊军阵中,骑赤兔,持方天画戟的吕布一脸凝重地在心里盘算。

“主公,这何咸好本事!可不能与他靠得太近!”典韦走近了一步,压着大嗓门低声提醒曹操道。

“难道吾之恶来也没有信心敌过南阳小儿吗?”曹操反问。

“若是骑战,我不是他!若是步战,百余回合之内,难分胜负。”

“咝~”

听完典韦的解释,旁边的曹彰倒吸一大口凉气,“这何咸果真有这么厉害?”

“唔!“典韦点点头,”若是一定要分出胜负,唯有以命换命,同归于尽。他的枪太快,我防不住。我的戟太重,他也防不住。”

曹操安慰典韦道:“恶来放心!此战乃国战,不是分个人勇武的时候。”

“典韦不怕!何咸若来,典韦自当以命换命,保住主公!”

曹操拍拍典韦的肩膀不作声。

这轲罗侯,乃轲比能的弟弟,在鲜卑族有万人敌的美誉。没想到一上场,竟然连大将军何咸的一个回合都抵挡不住。丢命事小,丢脸事大。轲比能当即暴怒,领着麾下的一万鲜卑勇士高呼着“复仇”的口号,冲向了何咸。

大战,就这样爆发了!

何咸当然不会傻到单枪匹马与轲比能的万人大军硬拼,那不是勇武,那是无脑。

何咸往回撤,贾诩则派出了一万飞骑军上前接应。太史慈一马当先,一万轻骑紧随其后。

在广阔的平原之上,双方轻骑展开了毫无花哨的对冲碰撞!

骑射,是轻骑对战的第一件利器!鲜卑人作为草原上的民族,控马能力普遍要高于汉人。但令他们吃惊的是,对方汉骑的骑术丝毫不亚于他们。用腿控马,腾出双手弯弓搭箭一气呵成,汉骑几乎与他们同时完成。

飞骑军骑术的大幅提高,这主要得益于双边马镫的全军配备。通过马镫,骑兵可以轻松在马背上保持平衡,从而空出双手进行骑射。

飞腾而起的上万箭矢如同两团乌云铺天盖地朝着双方头顶扑去。

鲜卑骑兵选择的利用娴熟的控马技巧藏在马腹之下,躲藏箭矢的覆盖射击。这样做的好处是骑兵可以尽可能避开箭矢的直接袭击,但不好的地方是,战马躲避不了箭矢,若是被射中了面部或者颈部等要害部位,战马翻到,躲在马腹下的骑兵不死也得重伤。就算不直接被射中要害,马背之上中箭多了,照样也会要了战马的性命。

飞骑军的选择则是压低身形,伏在马背之上。骑兵背负椭圆形的厚木盾,用来护住自己的后背和战马的马身。这样做的好处是战马受伤的概率会大幅降低,马毁人亡的几率会减少。但坏处也有,骑兵受伤的概率会增加,露在木盾外面的屁股和手臂则是受伤的高风险区域。

第一箭矢箭矢落下,鲜血四溅,惨叫声四起,人仰马翻,双方的损失都不小。

第一波箭矢之后紧接着就是第二波箭矢,相比较而言,伏在马上的飞骑军反应可就比藏在马腹下面的鲜卑人快多了。当鲜卑人还在弯弓搭箭的时候,飞骑军的箭矢已经飞临了鲜卑人的上空,时间差的结果就是鲜卑人还来不及躲避到马腹下,箭矢就劈头盖脸落了下来。这一波对攻,鲜卑人的伤亡人数是飞骑军的两倍有余。鲜卑人用鲜血和生命证明了“落后就要挨打”的真理。

双方冲击的速度都很快,没有第三波箭矢,双方就交战在了一起。鲜卑人喜欢用刀,飞骑军喜欢用枪。刀有刀的好处,骑兵可以单手持握。双马交错之时,基本不用发力,利用战马的速度就可以杀伤敌人。飞骑军喜欢用枪,因为他们的主将张辽,副将太史慈都是用枪的高手。枪的好处在于尺寸。正所谓“一寸长一分强”,长枪相比于刀攻击范围更远。而飞骑军用枪,喜欢用刺。马未至,枪先到。如毒蛇出洞,一刺一回,干净利落。

因为是大规模对冲,战友之间基本没有太多的配合,比拼的是纯粹的单兵素质!

飞骑军是百战精锐,跟随大将军何咸从东杀到西,从南杀到北。击败过的强军有董卓的西凉铁骑,丘力居的乌桓精锐,曹操的虎豹骑,吕布的飞熊军,袁绍的大戟士等等,胜利和荣耀铸就了飞骑军不败的威名。死亡,对于他们而言从来都不是问题,他们的眼中自有对胜利的执着和渴望。

太史慈一杆无回枪,不知道挑落了多少鲜卑骑兵。待面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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