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逸和赵云等人运气不错,在傍晚时分终于找到一处向阳避风的小山坡,山坡下还有一眼山泉涌出,泉水甘甜可口,扎下帐篷后,众人点起篝火,把白天射到的大雁开膛拔毛,清洗干净,放在火上烧烤起来,众人的马匹也卸下鞍鞯,喂食马料,‘白菜’那份更是萧逸亲手准备的,还额外给它的马料里伴上了一些‘无愁酒’,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舔过一次酒后,竟然爱上了这一口,甚至于最后如果不头一偏闹绝食。
一匹马竟然会喜欢上喝酒,对此小道观里的人除了拍手称奇,就是赞叹一句:“马如其主啊!一对酒鬼!”
浓烈的酒香在山风中飘荡,立刻引起了赵云的注意,毕竟还从来没见过给马喂酒的,而且从哪浓香的味道中就知道是难得的好酒,身为武将者,又有几个是不爱美酒的呢!
看着赵云的神态,萧逸大笑着从行囊中掏出一个酒葫芦,自己先灌了一大口酒,然后递给赵云,说道:“子龙大哥请尝一尝,我们家乡的特产美酒。”之所以自己先喝一口,乃是为了消除赵云的戒心,毕竟在这个乱世的旅途中,第一天相识的陌生人敬酒,不是谁都敢喝的。
接过酒葫芦,也是猛地灌了一大口!赵云英俊白皙的脸上迅速涨红起来,既有酒的烈性,也有自己的不好意思,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一路上虽然与众人交谈愉快,可赵云手中的亮银枪却一刻也没敢放下,显然萧逸已经看出了自己的谨慎,以喝酒来表示自己的诚意!
人逸诚心待我,我必以诚心回之!至此赵云彻底放下了警惕,认可了萧逸这个朋友。
“好酒,清冽干爽,入喉如刀,进腹如火;赵某从未喝过如此烈性的美酒”……想了想,赵云继续说道:“听朋友说最近渔阳郡出现了一种烈酒,名叫无愁酒,莫非就此酒?”说着指了指葫芦。
“哈!……哈哈!”众人一阵大笑,大牛接口道:“赵大哥好眼力,这正是无愁酒,而且还是无愁酒中的极品,等闲人是根本喝不到的。”
以赵云的智慧迅速从众人的话语间明白了点什么,说道:“萧兄弟,字无愁,此酒也叫无愁,莫非……”
“哈哈!子龙兄果然智慧过人,不错,这酒正是萧某所酿制,在下一生最爱的就是喝酒,所以习武射箭之余,就自己研制了这无愁酒,子龙兄喜欢就好,来,大家共饮!……”
推杯换盏之间,众人感觉彼此亲近了多了,酒,本来就是男人之间结交朋友最好的桥梁。正好此时大雁已经烤成金黄色,浓浓的油脂不时落下,发出阵阵的肉香,奔波了一天的众人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月挂树梢,夜幕来临,山风吹佛耳畔,犹如美女的发梢轻轻扫过,让人很是舒服,众人喝的酒兴正浓的时候,渐渐的,四周山中野兽的叫声却在慢慢消失,一股狂野的气息慢慢的逼了过来……
第一个感觉出不对劲的是‘白菜’,正在卖力啃食马料的它,突然停止进食,凭着马中之王的敏锐直觉,它慢慢抬起了头,鼻子在山风中狂嗅,一双小巧的耳朵连连转动,随即就开始暴躁不安的不停用蹄子刨地,并发出低低的嘶鸣声……
从来和‘白菜’形影不离,心意相通的萧逸迅速感觉到了它的不安,起身来到它身边,一边用手安抚它的情绪,一边仔细观察周围的情况,他知道,让平时胆大包天的‘白菜’都深感不安,周围肯定有巨大的危险。
赵云此时也停止了喝酒,凭着一个武者的直觉,他也感觉到了一丝不安……
山风中开始传来一股野兽特有的腥气味,当所有的人和马匹都感觉到不安时,一声嘹亮的狼嚎声响起在群山间……呜……呜……!
“不好,是狼群!”
众人迅速围拢在火堆边,面向外站好,萧逸和赵云执弓箭在手,大牛,马六也抽出兵刃,连梁小鱼也把大金算盘举在手中……
狼嚎声越来越密,随即几十双绿油油的眼睛出现在黑色的夜幕中,慢慢向众人围拢……
咱们在山脉的外围,不该有这么大规模的狼群,因该是初春时节,山内缺少食物,这些狼群才从深山里跑了出来。不愧是未来的五虎上将,赵云现在还能冷静的分析原因。
“咱们这有火堆,野兽都怕火,不会扑过来吧?”梁小鱼吓的体如筛糠,一嘴小黄牙都不停地哆嗦。
摸了摸左臂上那块狼牙留下的伤疤,“狼饿极了连同伴都能吃,还会怕什么火”,作为有生死搏斗经验的萧逸此时最有发言权了。
“怎么办?”人类是群体动物,尤其是遇到危险的时候,自然的都会寻找一个可以依赖的领袖,而这群人中,最为大家信服的就是萧逸了,无论是才智上,还是武艺上,众人都把他当作了主心骨。
“不要慌,有火堆在,狼群暂时不会发起进攻,不要主动地招若它们,看好马匹,冲出去就会被狼群撕碎,狼群一旦见血就会更疯狂,还有……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注意找到狼王的所在地!”萧逸的大将风范在这一刻发挥的淋漓尽致。
狼群慢慢逼近,绿油油的眼睛还有低声吼叫的声音就在众人周围游荡,赵云那白皙的面孔都变得发青,而萧逸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开始变得发红……
围困并没有持续多久,在饥饿的驱使下,随着远处一声响亮的狼嚎声响起,进攻开始了,赵云的箭第一个射出,随着弓弦响,一只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