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见雄:“对,这就是秘密赏罚,有什么问题吗开公司是来赚钱的,不是来推行民猪自由的。跟员工有什么好讲人权的?《左传》曰: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刑法如果不让老百姓摸清,那么它的威慑力才能远超成文法。所以叔向才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感慨
对付每天都在多变的新商业模式,需要的就是这样老板可以随便加刑的威慑力,才能遏止住各种千变万化的新式内部腐败,确保人心在追求绩效的时候掂量掂量,他们到底有没有诚信地追求绩效。”
不过,蔡重信的问题显然不止于此:“小冯你误会了,我完全可以理解你的意思我质疑的不是这一点。我是说,你这种公然叫嚣秘密赏罚的态度,如何取信于公司的外部投资人和股民呢?你知不知道,我们公司目前正在酝酿……”
说道酝酿二字时,蔡重信顿了顿,转向马风求了个眼神。
马风微微点头,蔡重信确认马风是准备长期外聘冯见雄的事务所做咨询顾问了,这才彻底摊牌把话说完:“我们公司正在酝酿于明年港股上市。你说的模糊化管理,会影响公司的po估值的。”
刚才蔡重信开口之后,魏哲就一直静观其变。此刻听了蔡重信的这句话,魏哲颇想看看冯见雄的败相。
可惜,预料中的“大吃一惊”并没有出现。
“原来贵公司是要明年po……那也行,我的策划案里,有针对这种兼顾公众形象公关的备用方案。”
……
另一个时空的历史上,阿狸巴巴其实不止po了一次。
虽然po这个英语首字母缩写词,其直译过来应该翻成“首次公开募股”ntal publc offerngs。
既然是“首次”,怎么会有两次以上呢?看起来,似乎是不合逻辑的。
但事实上,在资本市场上,一家公司是有可能两次以上“首次”公开募股的。
前提条件是,只要这家公司的两次po,是在不同国家地区的证监会监管下、在不同的股市上投放,就可以有两个“首次”。
历史上的阿狸,第一次po是2007年在港股市场,当时po成功后市值翻到了200多亿美元,po比例大约是10,成功融资17亿多美元。200多亿市值是在二级市场上慢慢涨起来的
第二次po,是2014年在米国的纳斯达克,这次po成功后阿狸的市值达到了2000多亿美元,po比例差不多也是10,成功融资210多亿美元。
在去纳斯达克之前的2011年底,阿狸就酝酿从已经上市了4年多的港股市场上逐步赎回股权,然后退市,再去米国重新上市。
本来按照马风和蔡重信拟定的原计划,应该在2012年年底之前就实现在纳斯达克的重新上市po的。可惜后来遇到了市场重大变化扎克伯格的facebook公司也在2012年下半年成功纳斯达克po,融资走了100多亿美元现金热钱。
众所周知,在一个股市上,如果短期内前面有一家巨量的大盘股刚刚po,是完全有可能把市面上的热钱一下子榨干的。所以那些紧跟着巨量大盘股po的股票,融资规模和发行估值都会严重扑街事实上,当年跟着facebook之后,在2012年剩下那几个月里po的纳斯达克新股,几乎绝大多数都确实扑街了。
马风和蔡重信为了防止阿狸的po扑街,才紧急踩了刹车放慢po脚步,后来还额外酝酿了把支付宝蚂蚁金福从阿狸巴巴里拆分出来、单独作为超级独角兽存留的计划,一直拖到2014年才让阿狸po。
根据市场经验,哪怕是纳斯达克这种市场,一把捞200亿现钱级别的po,也基本上都要两年才能消化一个。
此时此刻,在内部听证会上,蔡重信得到马风授意之后,向冯见雄摊牌的这次明年的po计划,显然正是历史上发生在07年的那次港股po。
当然,如今这个计划对社会公众还是保密的,还得运作大半年才能有结果。
……
一家公司究竟是2c的还是2vc,对于公司的管理声誉自然有截然不同的要求。
2c的,那就是乖乖从消费者,从实际用户手上赚钱,用的是最朴素的商业逻辑,只要东西好,消费者既觉得划算又觉得满意,愿意掏钱,有流量,那就是好公司。
但是2vc,就要考虑公众形象了。如果股民觉得这家公司独裁专制,看不懂,不信任。那么券商也会预测股民有这种不信任倾向,从而也不愿意在竞价承销的时候出高价。
很多公司之所以注意公众形象,为的就是图个上市,或者已经上市了。
所以,哪怕冯见雄刚才提出的人力资源奖惩草案,对于阿狸巴巴在多变的竞争形势下实际效率是有好处的,但只要落下“赏罚不明、管理混乱”的社会公众印象,那也是不行的。
蔡重信其实已经比较赞同冯见雄的做法了,他和坚决反对的魏哲立场还是不同的。他唯一要冯见雄解决的,就是这个社会公众形象。
马风期待地看着冯见雄,试图看他能不能再创造奇迹。
魏哲则是嘲讽地看着冯见雄,希望他出洋相。
这和这些高管的出身、履历是分不开的。每种经历的人,都有自己的人生三观。
魏哲是从成熟行业的国际巨头百安居的高管空降过来阿狸的,他的骨子里相信的就是“赏罚分明”的成熟产业kp制度。
冯见雄的话,在他看来太离经叛道,完全不能接受。
而历史上,魏哲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