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想让她难过,不会让她难过,她想走,他便放了她。
所以他跟大当家的表明了心迹,大当家的这才站出来,她才走得了。
然而此时此刻,是老天爷在帮他吗?如果他就这样占了她的身体,她会不会留下?
心底的欲玉望如滚滚狂潮,他的心都在颤抖,就在吻上她的那一刻,一阵轻风突然从窗缝吹进来,吹动了烛光,照亮了墙壁上的“正”字。
余光瞥到了它,他马上闭上了眼睛,不想去看、不想去想,只想按照自己的心意,哪怕只有一次。
可是,唇却悬在她的上方,怎么也落不下去。
停顿片刻,他慢慢坐正了身体,还是睁眼去看了那些记号,上面的每一笔,都是她的心痛,对吗?
他的眼圈红了,心底的狂潮退去,再看向她时,却是千秋万代,一眼万年。
这一晚,小英子被困在了胖姐的屋子里,没能回来。
天快亮的时候,林铃儿的床边仍然坐着一个人,他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鹰爪就这样坐了一夜,就这样一直看着她,一夜未眠。
当林铃儿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这是她来到这以后第1次醒这么早,刚睁开眼睛,小英子就从外面冲了进来,紧张得跟被狼追了一样。
“蓝衣,你没事吧?”
这是她冲进来之后的第一句话,站在床边,她上上下下打量着她,可是见她衣裳穿得整整齐齐,根本不像发生坏事的样子,她又小心翼翼地问,
“昨天晚上……你、你们……”
林铃儿坐起来揉揉眼睛,边打哈欠边懒洋洋地说:
“昨天晚上怎么了?”
小英子若有所思地摇头:
“没、没怎么。昨天晚上你喝醉了,后来发生的事情你还记得吗?”
昨天晚上她被困住,而且后来她就没再看到三当家的,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什么,所以今天早上一解禁她就马上跑了回来。
林铃儿使劲拍了拍脸,让自己清醒一些:
“昨天晚上我跟三当家的喝完酒就回来了,后来就睡着了,难道是在我睡着后发生了什么事?”
她揪着眉头想了又想,
“这酒劲可真大,我好像没喝多少吧,怎么就睡成死猪了?”
小英子不住地打量着她,见她这般模样,应该是没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否则她一定会变得非常可怕,而不是现在这副没事人一样。
“哦,没事就好。”
她讷讷地说。
“你又是怎么回事?大早上的怎么从外面跑进来?”
林铃儿边揉太阳穴边问。
小英子怕被她知道什么,马上就要走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绝不能将三当家昨晚抱她回来的事告诉她,否则不知道她还会闹出什么乱子。
于是走过来帮她揉起了太阳穴,不想让她看到她慌乱的眼神:
“我这不是心急嘛,想着今天总算能离开这里了,昨晚也没睡好,于是起得早了些。”
她握住了小英子的手:
“是啊,总算能离开了。”
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不论多少,她对沙鹰寨竟然产生了感情,要走了,竟有些伤感起来。
伤感归伤感,却终归是抵不过能见到七七的喜悦,她忽然跳了起来,那种心情就像一个学渣拿到了重点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太棒了,这个世界真是充满了惊喜!”
小英子也喜极而泣,这一天,她们等得太久,最重要的,若不是林铃儿,她们恐怕这辈子都无法离开这里。
来的时候就没有行李,走的时候仍然是孑然一身。
她们两个收拾妥当,将这个陪伴了她们四十几天的小石屋打扫干净,站在院子里最后看一眼沙鹰寨,这才发现,沙鹰寨上上下下黑压压地挤满了人,胖姐说,她们是第一个从沙鹰寨里走出去的人。
一些曾经被林铃儿治好的伤病患对她很是不舍,也很是敬佩,有几个人带头朝她挥手,其他人也都陆陆续续地抬起了手臂。
林铃儿从未想过,一个本来应该令她雀跃的日子,竟会变得如此意义不同,曾经那些抢了她的货、劫了她的人的沙匪,竟变成了朋友般的存在。
迟疑着,迟疑着,她还是抬起了手,朝他们大力地挥了起来,再见了!
走出院子,门口,苍鹰带着几十位弟兄、还有四当家,以及几十匹骆驼,整装待发,就像他说的,他会亲自送她离开。
奇怪的是,骆驼上并不是空的,上面载着货物,林铃儿不由问道:
“大当家的,这是……”
苍鹰一笑:
“这是你的东西,还给你。除此之外,我还送了你几张狼皮,要知道,大漠狼皮可是堪比黄金。”
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见一匹骆驼的身上驼满了狼皮,有黄的、有灰的,尤其那睁着眼睛的狼头,更是让人心生畏惧。
她有点怕,却也是着实喜欢,于是尴尬地笑了起来:
“呵呵……多谢,多谢。”
“上路吧!”
苍鹰朝她点点头,看着她骑上了骆驼,坐稳,突然又意有所指地道,
“如果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别忘了还有个沙鹰寨,这里的大门永远为你敞开。”
她竟有种想哭的冲动,没想到,自己被沙匪劫走的结果是这样的,早知道当初就不用那么反抗了,还连累了穆耳,不知道他的眼睛怎么样了。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了沙鹰寨,林铃儿看遍了队伍里的人,都没有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