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晗走后,我再也没有过她的消息。我希望某一天,她会像那天一样突然出现在我的楼下,对我说声“surpr”。
习惯真的很可怕。我总会在做饭的时候顺手撒两把葱。天知道我最讨厌它们。
上课的时候听到电话震动,总会顺手接起,那句“想我了?”脱口而出。
可是对面却是“您好,您需要贷款吗?”
我甚至不敢回到我们的家,因为那里全是她的气息。挂在阳台上的内衣,窗台上的花儿,洗手间塞满的护肤品,还有到处都有的玩偶。所以当我洗完床单后,我搬回了宿舍。
“吵架了?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的?”面对室友的调侃,我只是笑笑。如果真的是吵架,那就太好了。
我辞了酒吧的工作。无聊的时候,我会逛遍上海的小街。那里我和她拍过照,那里我和她吃过饭,那只是我们逗过的猫……总之,全是回忆。
推开书店的门,老板像往常一样窝在懒人沙发上晒太阳。里面有几个高中生。好久没来,什么都没变。
“昨天刚到的书在那边。”老板懒洋洋的指着一堆还没打开的新书。我一看,全是我平时喜欢的类型。
“分手了?”当我拿起一本书坐在角落的时候,老板突然递给我一杯咖啡。面对这个有些粗犷的汉子,我突然好想笑。因为我想起丛晗说过话“你看到那个老板了吗?这样的人肯定很八卦。”当时只觉得她又在瞎想,现在看来还是有几分道理。
然后我认识了这个叫eliot的老板。“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可与人言不过二三。”这是他最常说的话,可见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不开心的事。而我只是其中之一。
有天晚上我忽然梦见了黎吧啦,那是丛晗离开的第300天。
梦里她还是那样肆意,我看不清她的脸,只记得那抹张扬的绿色眼影。
“许弋,我喜欢你”她忽然向我跑来,吓得我连忙后退。
画面一转,我又看见她骑着自行车从我身边擦过。经过路口时,她转过身对我说“对不起,你要幸福。”然后就不见了。
睁开眼睛,半夜4点47。我望了一眼窗外,太阳马上要出来了。
黎吧啦,这个名字我好久都没听过了。想了想我竟然记不起她的样子。
这时我突然明白其实我喜欢的不是她,而是她当初带给我的感觉。热情,叛逆,张狂。那是之前我平乏人生从未触摸过的禁忌。就算没有她,我也会喜欢上张吧啦,赵吧啦……所以我并不恨她,真的。
在第301天的时候,我突然接到丛晗父亲的电话,他说,骨髓配型找到了。他说,他希望我去北京。
我抬头看着天空,这一天上海的天空格外蓝。而我手里的论文,也随风飘扬。不过,我不在乎。第二天,我报考了清华的研究生。
考完后,我店告诉他,我要去北京了。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给我一杯没加糖的咖啡。“你考上再说吧。”
然后,我以接近满分的成绩考上了清华经济学院社会经济专业的研究生。可能是因为咖啡的作用,我在高三患的考前综合症好了。
从那时起我相信人间处处有希望。
去北京,对我来说不是一张机票的事。我想让我喜欢的女孩和她的父母知道。我可以给她未来。
在动身出发的前一天,我去了我们的小窝。收拾完丛晗的东西。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这里。忽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有您的快递。”
一打开门,我便被对方扑倒在地,然后熟悉的味道涌进我的鼻腔。随后我听见她说“surpr。”
第二天,我带从晗去书店和老板告别,多亏了他,我之前的日子才不算太无聊。其实我真正的目的是证明:我们好的很。谁让他一直以为我被甩了!
“再见。”他说。我看见他仍旧懒洋洋的躺在那。
我知道他曾经有个女朋友叫艾米,去了美国再也没回来。而他的书店叫“等你”
我曾经和他一样等待着爱情和幸福,只不过我比他幸运。
而他会依然在那里画地为牢,圈住自己。却送走一个又一个和我们一样的人。
看着机舱外繁华的城市,我握着女孩的手,听着她说“你看,我们到了。”
2009年5月20日,我的人生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