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金毛主人,其实小斑是有满肚子怨气的。
她其实不叫小斑的,但那天的情况是这样的。
“一只小狐狸!”一个惊喜的女音。
“快要死了。”一个吊儿郎当的男音。
“我们救救它啊……这里这么冷,再这样下去会冻死的。”接着,小斑就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
“也好。不过你自己是个累赘,又加这样一个小累赘,你说你要怎么补偿我?”
“你……”
“嗯……先给这只狐狸起个名字吧,叫‘狐狸’,不好听。”
“对……你说……叫‘红红’怎么样?”
“不好,你看它额前那么明显一块斑,不如就叫斑斑吧。”
“唔,小斑,好,就叫小斑!”很是欢喜很是雀跃。
多年后,小斑第一次见惜瑶时,因为名字被嘲笑得无地自容,它对金毛主人的怨升级为恨了——人家额头上的是美人痣,美人痣你懂不?
“小歌子,你在做什么啊?”
“红烧肉。”
“今天怎么舍得做这么好的?”
“给小斑的。”
然后,那一天小斑吃到了世界上最香滑最销魂的红烧肉,代价是,莫名其妙地拉了三天稀,外加遭到金毛主子怨毒的诅咒和眼神的攻击。
但是,英勇的小斑为了红烧肉是不可战胜的。所以,从那天以后,灶台上,一大一小一人一狐一做一品,很是和谐。小斑扑在灶台上用小爪子指指点点,跟芜歌说要多一点辣椒,多一点肉,盐巴可以少放一点,然后,口水不住地涌出来,干巴巴地坐等红烧肉。
但不知道为什么,小斑每次幸福地吃完红烧肉后都会遭遇各种不测,譬如早上起来发现自己被放在臭靴子里,中午上茅厕发现厕纸只有外面一小角(她是一只爱干净有洁癖的好灵狐),晚上饭碗里只有上面一层是肉,下面都是青菜,等等。
终于,有一天,小斑听到大屋子里传来金毛主人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惨叫:
“小歌子,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
她的世界,除了金毛主人偶尔的怨毒目光还有些烦人外,一下子和谐了。
芜歌主人,你怎么还不回来啊?
金毛主人,你又去哪儿了呢?
为什么只剩下我一个啊?
惜瑶的红烧肉不好吃。
睡梦中的小灵狐,悠悠叹出一口气来。
第十三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愁
第十三章:转遍山水不肯歇,犹有故园一段愁
“驾——”一声长啸划过空阔灰蒙的天空,枣红色骏马飞奔前行,踏起路上漫漫尘埃,马上男子神色匆匆,一脸凝重。
霍祈风紧紧攒住缰绳,策马奔驰。
昨夜,万般汹涌壮阔全都化作波澜不惊,只是,她的余香犹在。
那一株映山红,对她想必是有用的吧,此时此刻,他想的只是怎样帮助她,哪怕是在这样山雨欲来的黄昏,哪怕是过这样崎岖曲折的峻岭,只要是为她,他可以不顾一切。
猎猎山风逼人流泪,骏马飞驰依旧,速度不减分毫。
他的命,早就是她的了。
“吁——”终于,来到了重峦深处的幽谷,望着那为数寥寥的几株绝世杜鹃,霍祈风只觉得这一路颠簸都是值得。他动作流畅地下了马,从怀中取出一个长长的小瓷瓶,小心翼翼地摘下一株打着骨朵儿的映山红,轻轻放入瓶中。
“轰隆隆。”一记闷雷惊醒沉浸在喜悦中的人儿,他抬眼望望天,天色已暗,黑云翻滚似泼墨,一个翻身,又重回马上:“驾。”这一声极其爽利清朗。
回去的路上,天终究还是下了雨。
大雨倾盆而下,来势汹汹地冲刷着世间一切污浊,原本就崎岖狭窄的山路,更有流泥阻塞,马儿寸步难行,身侧就是不见底的悬崖。
霍祈风浑身湿透,深刻的眉眼在漆黑的夜里,似乎燃起了火焰。
枣红色骏马一声长嘶,他微微皱了眉。
却不是为这凄风苦雨,也不是为自己身陷险境,为只为怕怀中那娇嫩一株,受了寒。
他把瓷瓶放在离心最近的位置,希望那样能给那传闻中不老不死的映山红,一点暖。
再黑的天,也总有亮的时候。
一夜颠簸,一路风雨。迎来破晓第一缕晨曦的时候,他一身湿透的衣裳,已经干了。阳光洒下一点一点金色的暖意,轻轻吻在英姿飒爽的男子身上。
他的云靴沾满了泥,却毫不在意,昂首阔步地向前走去。
临近长陵城的时候,他几乎是雀跃了,三步并作两步回到了霍府,到了府门口,一把将缰绳扔给门童,头也不回地就奔回了自己的房间。
焚香沐浴,洗去一身风尘。
宁王府,长桥卧波,廊挂垂虹。
“小姐,五日后你就要去皇宫啦!”丹秀两眼放光,双手捧心,“小姐,你说,王爷会不会让我跟着你去啊?”
宁芜歌微微偏过脑袋,不再看她的小丫鬟,望向池塘中扑腾着争着吃食的锦鲤:“想去,就跟着吧。”
丹秀一时间激动地说不出话来,只双手握拳放在胸前,大声赞道:“谢谢小姐!”
宁芜歌回头冲她一笑,明晃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