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说:“据说,草鬼婆中有不少是年轻女人。她们平时孤身寡居,如看上哪个外乡人,便会在他喝的茶水中放蛊。
外乡人因此得了奇怪的病,辗转旅店不能起行。寻医问药都不能根治,最后再经由明眼人(村寨中知道蛊术的当地人)指点,才能知道是中了蛊。
唯一能够救自己的方法,就只有放蛊者本人才会知道。草鬼婆以此控制了这个倒霉外乡人,将他老老实实地留在身边。
放蛊的作用不全在取人死命,很多演变成为控制人、要挟人的手段,这是比死更令人胆寒的事情。”
“我x,看来以后出去旅游还得多留个心眼儿。这特么要是遇上个bian太草鬼婆,那岂不是完蛋?还有,就是到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吃农家乐的时候,我得当心!”
“哈哈……”我听老鬼这么说,就一下子乐了:“你要那么怕死,干脆就不要再出去旅游了。那样更安全!”
“哈哈哈哈……”其余的几个人都被老鬼逗乐了。
我又对老鬼开玩笑说道:“就算你中了蛊也没事儿啊!你可以舒舒服服地留在苗族,当你长门女婿,还有苗家姑娘天天照顾你、伺候你,多好!”
“滚!”老鬼说,“你怎么不留?这和被囚禁有什么区别?再说了,我上有老、下有小的……啊呸!”
“你什么时候‘下有小’了?哈哈……”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这时候,钱成说:“在湘西的历史上,曾经有个存在了八百年的土司王朝,实行的是非常残酷的封建农奴制。
老百姓遭受重重压迫,妇女比男人的命运更苦,毫无人生权利可言。湘西的妇女,特别是苗族妇女,为了最起码的生存权,便被迫采取措施、保护自已。
她们从山上捉来几十种有毒的小动物,将它们一起放在桶子里用盖子盖住。之后。不给它们喂食,逼着那些饥饿已极的小动物互相残杀。
饿极了的小动物以大吃小,余下最后一条最大的动物。而余下的这条最大的动物,全身聚集着几十种有毒小动物的毒性。成为剧毒动物。
而这个剧毒动物被人晾干研成粉末,储存于瓶内,即为‘蛊毒’。湘西妇女若遭人侵犯,即悄悄将藏于指甲的蛊毒倒入仇人的茶杯、酒杯、饭菜或水缸里,即为‘放蛊’。
只有放蛊的人。才有独门解药。此法在解放后,便已不兴。
但在苗族的观念世界,蛊术却是经久不衰的:有蛇蛊、蛙蛊、蚂蚁蛊、毛虫蛊、麻雀蛊、乌龟蛊等类。
蛊在有蛊的人身上繁衍多了,找不到吃的,就要向有蛊者本人进攻。向他们索取食物,蛊主难受,就将蛊放出去危害他人。
放蛊时,蛊主在意念中说:‘去向某人找吃去,不要纠缠我!’蛊就会自动地去找那个人。或者在几十米开外,手指头暗暗一弹。蛊就会飞向那人。
甚至有人说,蛊如果看中了谁、爱上了谁,就叫它的主人放蛊给谁。不然,蛊就要它主人的命。
绝大部分人都知道:‘蛊’只有妇女才有,只能寄附在妇女身上。然后,再传给下一代女性,而不传给男性。
比如,某男青年‘游方’遇到一个情投意合的有蛊的姑娘,而未征得父母的同意就娶来。那么,他们的下一代。凡是女性,均要从她母亲那里将蛊承传下来,并代代相传。
在汉文典籍中,放蛊者并不仅限于女性。
为什么苗族认为只有妇女才有蛊呢?这与汉、苗两族的社会文化传统有关。
在汉族的巫术信仰中。只有正邪之分,没有性别的对立。而在苗族等南方少数民族中,在母权制被父权制取代过程中,形成文化上的性别对立遗存要强烈得多。
而恰恰这种对立表现在巫术信仰中,就是占据正统地位的男性巫师成了维护社会秩序的一方。而在母系社会曾经居统治地位的女巫则成了秩序的破坏者。
在苗族地区,以盅婆名称骂人或泄忿进行报复。会惹出纠纷。
苗族谈‘蛊’色变,尤其是在婚姻上最忌讳。儿女要开亲的话,双方父母都要暗地里对对方进行严格审查(俗称“清针线”)。看其家庭及亲戚干净与否,即有没有蛊。
如果发现对方有不干净的嫌疑,就借口婉言拒绝,因此造成不少婚嫁上的悲剧。有些青年妇女,被人怀疑有蛊,只能嫁给有缺陷的或家境贫寒的男子;有的青年妇女甚至为此自杀。
由于害怕与有蛊人家结亲,造成有的苗族地区基本上单线开亲,在自己的亲戚之间相互开亲。这就导致血亲越来越近,人的素质越来越低下。
鉴于蛊术陋俗对苗族社会的严重危害,许多苗族学者感到对蛊的迷信到了非铲除不可的地步。他们大声疾呼,呼吁移风易俗、革除陋俗。”
“是因该废除!”老鬼说,“我第一个站出来支持!”
“你站出来有屁用?”钱成说,“人家蛊术还不是照样代代相传?只不过,不想以前那么光明正大了。
湘西的‘蛊术’和泰国的‘降头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xie术。而湘西蛊术和湘西的赶尸术一样,到现在也没有能指出它的真实情况来。
和赶尸不同的是,放蛊几乎在湘西地区都有留传,而赶尸主要流传于湘西沅陵、泸溪、辰奚、溆浦四县。
所谓的放蛊方式和蛊到底是什么样子,除了代代相传的说法,谁也没见过,但却根深蒂固的留在人心。苗族几乎全民族都信蛊,只是